根据我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采购方案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整体搬迁工作,现将南宁市良庆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整体搬迁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向社会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良庆区卫健局办公区(良庆区政府办公中心--良庆区歌海路9号9楼,有电梯)搬迁至******保健院内(南宁市良庆区良兴路)7楼(有小型电梯),原卫监所办公楼(玉泉二里41号)搬迁至良庆区疾控中心3楼(南宁市良庆区良兴路,无电梯)。良庆区疾控中心1楼物品搬迁至******保健院内(南宁市良庆区良兴路)2楼(有小型电梯)。其中: ?
1.良庆区歌海路9号至******保健院(南宁市良庆区良兴路)距离约4公里;
2.卫监所办公楼(玉泉二里41号)至良庆区疾控中心(南宁市良庆区良兴路)距离约14公里。
3.******保健院(南宁市良庆区良兴路)约500米。
以上区域办公物品及相关物品搬运上控价为29300元。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办公室地址在南宁市区内,具有搬迁整体企业或单位的经验,同时具有满足本项目运行的人员和车辆。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接受转包。
(三)拥有本公司车队,拥有高度不小于2M、宽度不小于2M、车尾厢长度不小于4米的厢式货车6台及以上规模,需上传车辆相关信息及行驶证。
三、商务条款
(一)车辆搬运要求:本项目按投入搬运车辆要求为厢式货车,高度不小于2M,宽度不小于2M,车尾厢长度不小于4米,载重量不低于1.5吨。
(二)计费方式:
1.需搬运办公物品及相关物品上控价为29300元,费用包括:工时费、工人费、打包费、服务费、利润、税金、保险、劳保、质保等全部费用。
2.拆装货架、铁床、特殊设备市场另行议价。
3.乙方需提供甲方搬家所需纸箱约400个,价格另计,上控价为3800元。
(三)实施时间及地点:完成项目时限5天,乙方在接到甲方搬运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将需要搬运的物件搬运到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时间和条件: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物件验收合格后,按实际搬运车次数结算。由乙方开具有效等额发票,甲方按约定时间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货款。
(五)搬运服务计费方式:搬运办公物品及相关物品报价单为:包干价。
四、服务要求
(一)乙方提供包装纸箱在搬迁前送达******办公室。
(二)负责搬运家具的拆卸及搬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安装。
(三)负责搬运单位的家具等各类物资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家具按要求一次性摆放到位,其他物资如书籍、被服、设备等物资搬到指定房间。
(四)文明搬运、服务态度好、安全搬迁,所有货物轻拿轻放,对于特殊的货物搬运前采取特殊的保护,不能损坏(划花)家具及单位各项设施、电梯、地板,严禁野蛮搬运。
(五)乙方每次搬运工作的人员必须准备充足,按照甲方的
要求完成搬运工作。
(六)物资搬运时要有保护措施,保护好甲方的物资、地面
和设施避免损坏、划伤、碰撞。
(七)拆装家具按甲方要求执行,如甲方要求不合适并执行有难度,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解决,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执行。
(八)搬运过程要有秩序,服从现场人员的安排。
五、搬家公司方责任
(一)保证在服务规定期限内将货物安全运抵指定地点。对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人为破坏(破损)。在装卸、运输途中一旦出现货物丢失、短少、损坏等情况,原则上是修复为主、无法修复原状则由双方协议赔偿。
(二)在搬迁过程中,注意安全文明搬运,保护各种设施和设备,如因拆卸、搬运过程中撞坏或明显刮花各设施设备等情况时,由搬运方负责修复(如能修复首先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完全修复时,按现值价格赔偿并负责完工,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在运输搬迁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对甲方人员或任何第三方的人身伤害,由搬家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四)负责搬运的工作人员的意外伤害由搬家公司自己负责(自行购买意外伤害险)。
六、验收标准
(一)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搬迁工作。
(二)乙方必须保护单位的各种设施和设备,避免搬迁过程中造成损坏。
七、报价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时须提供);
(三)本公司车辆信息(包括车辆相关信息及行驶证等);
(四)服务报价表、报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见附件);
报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签名并注明时间,材料包装盖章密封后送至南宁市良庆区卫生健康局(良庆区歌海路9号0921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标注项目名称清单的材料,不予接收。
八、其他要求及说明
(一)******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乙方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搬运公司)。
(二)有意愿的乙方可联系甲方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到现场查看需要搬运物品具体情况后制定报价材料,并于2025年11月28日前报良庆区卫生健康局,地址:良庆区政府办公中心--歌海路9号9楼0921室。(卫健局联系人:罗主任,电话******;卫监所联系人:莫主任,电话:******)
(三)预中标乙方(供应商)在接到甲方通知后,要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应证件到甲方办公地点供甲方审核,如超过审核时间视为弃权。
附件:南宁市良庆区卫生健康局整体搬迁服务项目报价单
南宁市良庆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