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学院平台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豫政采(2)******-1 | ******学院平台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 ****** | ****** |
(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
(4)质保期:3年。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提供完整有效的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5年1月1日以后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须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或提供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提供第三方代缴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声明函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注:以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截图(需包括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承诺函
(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
(4)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
(5)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中文件规定标准的八折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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