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凤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龙凤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办公室)
传真:******
******街道东镇东路3518号
邮编:138000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龙凤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
|
长岭县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长岭镇龙凤村,中心坐标为123°56′40.201″,44°22′39.667″,占地面积39122㎡。本项目拟建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电站,储能电站与升压站布置在同一场地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40个5MW/2×5MWh储能单元组成,每个储能单元包括1台5MW升压一体机及2台5MWh储能液冷电池舱,总能量为200MW/400MWh;新建1座220kV升压站,新安装2台120MVA主变压器,升压站内配置2套±40Mvar水冷型SVG装置,新建1座100m3事故油池。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0万元。 |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调查点区域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4000V/m、100μT 的要求,并按要求设置警示和防护标志。 (二)施工期施工废水采用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不外排。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防渗储池定期清掏做农肥。 (三)施工期采取抑尘措施,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标准,高于屋顶排放。 (四)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要求;运营期储能电站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 类标准。 (五)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定期送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中的废金属等卖给废品回收站、其他不能利用的部分送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 运营期产生的废旧磷酸铁锂电芯由厂家更换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变压器事故油临时储存在储能电站事故油池内,及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废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事故油池和危险废物贮存点应重点防渗,设置和管理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防控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规范要求。 (六)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土方开挖前进行表土剥离,尽量减轻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避开农作物生长期,施工完毕后尽快恢复植被。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