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平潭综合实验区白青青峰二级渔港提升改造项目向我局提出海域使用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该用海申请予以公示。
一、项目用海位置:平潭综合实验区苏平镇青峰村东侧的部分海域(具体范围详见附件)。
二、项目用海面积及类型:用海总面积0.3942公顷,其中:防波堤、码头用海面积0.3520公顷,用海方式为非透水构筑物;停泊水域用海面积0.0422公顷,用海方式为港池、蓄水。项目拟在原有防波堤基础上进行提升改造,建设一座生产型二级渔港。另外项目一并申请施工期用海,面积0.2769公顷,用海方式为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项目用海一级类为“18渔业用海”、二级类为“1801渔业基础设施用海”。项目海域使用类型一级为“渔业用海”、二级类为“渔业基础设施用海”。
三、用海期限:项目用海:审批之日起四十年,施工期用海:二年。
四、项目合规性说明:项目拟使用海域范围目前尚未设置海域使用权。
五、公示期: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公示时间为5日)。
六、其他:公示期间,若对本项目有异议可持相关权属证件、证明或者其他书面证明材料向我局提出。凡对该项目存在异议,或与该项目用海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单位及个人,均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行政审批局将依据有关规定,依法上报审批该海域使用申请。联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项目投资审批处。电话******服务中心2层74号项目投资综合窗口。(联系人:林工******)
附件:项目用海位置图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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