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北湖区现代屠宰加工冷链配送产业园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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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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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北湖区现代屠宰加工冷链配送产业园项目(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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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郴州市北湖区农产品加工园(华塘镇华塘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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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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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绿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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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年加工2.01万吨肉类,配套屠宰30.1万头生猪。工程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贮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办公楼、宿舍等及相关辅助配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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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1)待宰圈臭气 加强通风,及时清理积存猪粪尿、清洗地面,每天冲洗2次;采用生物除臭剂喷洒待宰圈、储粪池。 (2)屠宰间臭气 及时清洗,增加通风次数;集中收集恶臭气体经生物除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天然气锅炉 1台4t/h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工艺,废气采用一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 (4)污水处理站臭气 污水处理站格栅、气浮池、接触氧化池、污泥间全封闭,集中收集恶臭气体经生物除臭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5)预煮和卤煮废气 采用集气罩进行收集,后经喷淋 活性炭吸附处置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6)食堂油烟 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恶臭污染物(NH3、H2S、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及表2相应的排放标准限值;天然气锅炉排放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排放限值。 2、废水:雨污分流制,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肉类加工三级标准以及华塘镇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中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华塘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项目北面无名小溪(西河支流),最终汇入西河。 3、固废: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在线检测废液、废冷冻机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病死畜禽/不合格肉、不可食用内脏、检验后碎肉运往厂区无害化处理间暂存后,送至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定的单位处理;肠胃内容物、畜禽粪便、预煮杂质外售给当地有机肥料生产厂家作为原料使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油脂交由专门回收处置的单位处理;卤煮卤渣交由餐厨垃圾运收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厂区设置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各类固废均得到妥善的处置,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地下水:本项目按照地面防渗工程设计原则,参照相应标准要求有针对性的分区,并分别设计地面防渗层结构。污水处理水工构筑物均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并作防渗处理;所有污水均应采用管道输送,并应按照相关给排水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检查,避免排污管渠形成地下水污染线源;待宰圈和屠宰车间、运送污物道路,应采用混凝土硬化,避免在雨水的淋滤作用下下渗造成地下水污染面源。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边地下水的环境影响较小。 5、土壤:本项目属于Ⅳ类项目,因此,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6、噪声:营运期厂界噪声预测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7、风险: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因素主要来自生产设施、废气和废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引起污染物直接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等。营运期使用、生产及储存过程中危险物质未构成重大危险源。在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后,可将风险减小到最低,控制在可接受水平。 ******消防制度,用科学的手段,可以将风险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同时,通过制定应急预案,增强企业应对环境风险的能力。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评价,明确安全防护距离,严格按照确定的路线行驶,可将环境风险水平控制在一个比较小的范围内。一旦发生事故迅速反应,采取合理的应对方式,并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汇报,寻求社会支援,可将环境风险危害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本项目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其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8、生态:拟建工程位于农产品加工园内,区域现状为工业区域,而且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拟建工程营运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大的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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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分别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上进行了两次网上公示,并于2025年3月10日~2025年3月25日在厂区和华塘村村委会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于2025年3月12日和2025年3月14日在《三湘都市报》进行了两期报纸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反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相关具体要求,表明项目地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是支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