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23000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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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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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郴州市汝城县马桥镇宝矿路现代建材宝石产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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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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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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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租赁已建厂房建设危险废物贮存仓库一座,建筑面积1480m2,内设仓储区,包含有机区、无机区、酸性区、碱性区,配套设置相应的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最大收集转运危险废物3.0万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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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1)有机区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及负压收集 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后由DA001(15m)排气筒外排。 (2)酸性区产生的酸性废气,经负压收集 碱液喷淋处理后由DA002(15m)排气筒外排。 (5)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合理规划员工进出仓库次数,科学管理以减少无组织废气散逸,降低有机废气、酸性废气及恶臭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有机废气及酸性废气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或绿化。 3、固废: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和贮存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含油废手套(抹布)、地面清洁拖把、废活性炭和喷淋塔沉渣废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本项目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各类固废均得到妥善的处置,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地下水:项目场地进行分区防渗,危险废物贮存仓库、应急事故池、管道、管沟等化为重点防渗区,运输道路划为一般防渗区,在按防腐防渗要求进行建设与维护后,对周边地下水的环境影响较小。 5、土壤: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库设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23)规范进行建设与维护,可保证各危险废物能得到妥善地贮存,污染物污染土壤的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途径基本能够被切断,项目的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6、噪声:营运期厂界噪声预测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7、风险:项目设置有围堰、导流槽、废液收集池、导流沟、应急事故池等,危险废物分类贮存,定期对仓库地面、裙角等进行巡查,防止仓库地面防渗层破损,加强仓库管理,******消防装置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在严格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在确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的基础上,其潜在的环境风险事故是可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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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