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有限公司代理的“革命老区南丰镇红色乡村农旅产品销售中心项目”(项目编号:X************00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于2025年11月10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儋州市政务网》发布招标公告,并于2025年11月21日发布澄清公告。
现对本项目澄清如下:在上传的招标控制价中版本有遗漏,现将完整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所有版本上传到系统,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新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版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服务中心(儋州市那大镇怡心花园小区) 儋州开标室2。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因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