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人民政府委托******有限公司 招标的革命老区南丰沉香小镇加工示范园区项目,于2******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由于招标控制价编制错误,现对本项目变更如下:
1.原招标控制价中(20项评审部分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为:******.20元,其他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为:******.04;变更为(20项评审部分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为:******.05元,其他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为:******.19元,重新上传完整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本次重新上传“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文件”本次变更距离开标满足15日,故不作延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不变。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儒文 ******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