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街道太阳能路灯提升工程、锦斗镇长坑村亮化工程、吾峰镇吾中村麻竹产业建设3个项目作为2025年中央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建项目进行重点帮扶,补助资金共25万元,现3个项目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补助资金均已下达支出。
现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至11月15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民政局反映。来电来信方式如下:
公示电话:0595-******
来信地址:永春县桃城镇城东南街32号
邮编:362600
永春县民政局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