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1 | 新塔新型建筑材料 | 漳州市龙文区郭坑镇院后村湖内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年产33.6万吨再生骨料、17万立方米机制砖及70万吨基层稳定土生产线 | 1.水环境影响: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处理(近期用于绿化,不外 排)。 2.大气环境影响:项目建筑垃圾破碎的粉尘通过在厂房进行,采用雾炮抑尘;再生骨料生产线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器 喷淋塔”处理后,经20m排气筒DA001,无组织通过喷雾降尘;机制砖生产线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7m排气筒DA002,无组织通过车间内喷雾降尘;基层稳定土生产线的粉尘集气罩经收集后,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7m排气筒DA003,无组织通过车间内喷雾降尘;水泥筒仓仓顶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其他粉尘采取进出厂区冲洗车辆,厂区道路定期洒水降尘。 3.声环境影响:项目拟采用设备房采用隔音门窗,机器底部加装防振装置,对高噪声工位用吸音材料局部环绕,进行部分消音处理等隔声、消音措施。 4.固体废弃物影响: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一般固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回收利用;未沾染药剂的破碎容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 / | / |
一、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4日-2025年11月28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6-******
******服务中心三层E305号、E306号龙文生态环境窗口
邮政编码:363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