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提高决策民主性、科学性,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太湖县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细则(试行)(送审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一、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的《工作细则》主要包括总则、职责分工、房源与资金、收购程序、运营与退出管理等内容。细则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旨在有效消化我县存量商品房,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二、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23日。
三、公示渠道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建设局网站
3.太湖县政务公开栏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箱:******
2.联系电话:0556-******(县房管中心)
******管理中心(邮编:246400)
来信来件请注明“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细则”,并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五、其他说明
反馈意见须包含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联系方式,并提供相关依据。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我们将认真研究各类意见建议,并在方案完善中充分吸纳。
特此公告。
******建设局
2025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