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资产管理系统采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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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委员会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公示时间 | 2025-11-24 11:07:48 | 项目预算 | 300000.0元 |
资产管理系统采购成交公告
【时间:2025-11-24 11:07:48 阅读次数:46】-
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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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682-2025-10-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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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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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系统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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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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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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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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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09号雨花客厅2号楼8层801-8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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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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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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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名称: 资产管理系统采购 服务范围: 本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基础管理、日志管理、资产卡片管理、资产租赁、信息登记、预警分析、统计分析、基础数据等内容。 服务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实施完成(需满足使用方提出的在本次采购范围内的个性化需求),因承建方原因造成项目延期,每超过一天按照项目最终成交价格10%扣除罚金,余款不足则追回已支付部分金额。 服务标准: (一)成交人应保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及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验收过程中发现产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视作不合格产品,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二)成交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版权等。否则,成交人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成交产品符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成交人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四)成交人所提供的服务最终验收后,成交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所有成交产品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六)在项目采购或实施过程中,如国家标准修改,应按照新国家标准实施;如本磋商文件规定高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本磋商文件规定实施;如本磋商文件规定低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国家标准规定实施。如本磋商文件内有内容相互矛盾,以高标准高要求的为准。以上有关风险等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 -
五、评审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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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玮、邹美霞、王小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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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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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50万元(含)以下部分,费率为1.6%;50万元~ 400万元(含)部分,费率为1.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伍仟按伍仟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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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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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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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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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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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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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街道福寿路3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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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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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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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如皋市海阳中路海陵大厦北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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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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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王小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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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