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 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办水〔2024〕2 号)和《广西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为了精准划定禁止开垦区域范围,强化水土流失源头防控,我局通过对自治区水利厅下发的矢量数据,开展内业复核和外业调查,最终完成南丹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现将南丹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进行公示,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对划定成果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
******人民政府网站。
******水利局查询。
三、征求意见及建议期限: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1月27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电子邮箱:******,联系人:唐荣发,联系电话:******
附图:南丹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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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