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装维集约营维平台系统建设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中国电信2025******集团装维集约营维平台系统建设工程已批准,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资格预审编号:I************001001
******集团装维集约营维平台应用软件1套。
2.3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2.4项目性质:软件开发类项目招标,资格预审。
2.5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1 | 集团装维集约营维平台应用软件 |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3.3.2关键技术指标 | 1套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6技术要求/产品规格:详见资格预审公告3.3.2关键技术指标。
2.7标包划分情况(如有):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4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0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3.2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序号 | 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大屏视图-效能与质量监测分析屏基础指标监测 | 1、能够成功调用“监测指标数据查询接口”获取并展示全国全部业务监测指标数据,包括:当前装维在途工单量、当日预约工单量、当日人均工单量等工单监测指标,当日全国装维人员在岗率等人员监测指标,以及当日装移机供料费等费用指标; 2、能够成功调用“监测指标数据查询接口”获取并展示所选省份全部业务监测指标数据,相关监测指标同上; 3、能够成功调用“监测指标数据查询接口”获取并展示全国智家业务监测指标数据,相关监测指标同上; 4、能够成功调用“监测指标数据查询接口”获取并展示全国智企业务监测指标数据,相关监测指标同上。 | |
2 | 数据能力封装 | 1、系统具备数据开放服务管理功能,支持服务新增、编辑、删除操作。 2、新增数据服务,并成功配置服务数据来源和输出的数据内容; 3、成功完成服务调用参数配置; 4、成功完成服务报文配置; 5、成功完成服务协议验证配置, 6、服务保存成功,然后进行服务发布。 |
3 | 调用控制及权限配置 | 1、提交服务请求后,装移修工单量数据查询接口能够正常接收请求并执行后续服务动作; 2、提交服务请求后,装移修工单量数据查询接口拒绝接收请求,并返回“非法服务调用接口相关”相关提示。 |
4 | 指标属性配置 | 1、指标数据来源支持选择数据库、数据表; 2、指标统计口径和计算规则支持基于数据库表和字段进行查询统计配置,或支持基于已有指标进行算术运算的配置; 3、支持基于阈值、排名等各种方式设置评分规则,如基于阈值可设置超出或未达到阈值时,每超出或低于阈值多少扣除多少分;基于排名可设置排名倒数几名扣几份的规则; 4、支持基于目标值对指标进行高亮预警显示,包括目标值的设置、采用不同颜色对指标结果进行预警或告警等设置。 |
5 | 采集适配-SFTP数据采集任务调度执行 | 1、准确显示任务当前运行状态,并能够查看任务执行日志和任务执行环节; 2、各省文件能够准确写入目标服务器指定目录,目标数据库表中新增数据与源数据文件一致。 |
6 | 采集适配-API数采集任务执行 | 1、可查看API接口服务启动日志; 2、通过模拟器能够正常调用客服即时评测采集接口,完成接口报文的发送; 3、能够看到接口调用详细日志信息; 4、数据库表入库数据与接口报文提供数据一致。 |
7 | 清洗筛选 | 1、展示省公司上传的原始工单总数; 2、可查看数据清洗任务日志,日志中包括清洗的工单数量等信息; 3、展示清洗后的工单数量应比原始工单数量少; |
8 | 数据转换 | 1、展示转换前客户订单流水号、服务定单编码、竣工时间、客户类型,其中客户类型有个人客户的数据; 2、可查看数据转换日志,显示数据转换的处理过程信息; 3、展示转换后客户订单流水号、服务定单编码、竣工时间、客户类型,其中个人客户类型转换成公众客户类型; |
9 | 关联回填 | 1、展示回填前服务定单信息,信息包括服务定单编码、竣工时间、施工单号、施工回单时间、上门操作时间,其中施工单号、施工回单时间、上门操作时间为空; 2、可查看数据回填日志,显示数据回填的处理过程信息; 3、展示回填前服务定单信息,信息中施工单号、施工回单时间、上门操作时间有不为空的记录; |
10 | 任务配置 | 1、具备对调度任务进行分类管理,支持分类目录的新增、修改、删除与查询功能; 2、具备新增调度任务的能力,能成功创建数据采集调度任务; 3、能成功创建依赖于数据采集任务的数据处理调度任务; 4、能成功创建依赖于数据处理任务的数据稽核调度任务。 |
11 | 规则配置-文件上传及时性稽核 | 1、能够有效配置文件上传及时性稽核规则,保存后能在稽核任务列表中看到新建的稽核任务; 2、执行稽核任务能够输出数据稽核结果,给出文件上传存在问题的省份,并且提供问题的具体描述,如:指定省份的文件未及时上传; |
12 | 规则配置-数据完整性稽核 | 1、能够有效配置上传文件数据完整性稽核规则,保存后能在稽核任务列表中看到新建的稽核任务; 2、执行稽核任务能够输出数据稽核结果,给出上传文件数据存在问题的省份,并且提供问题的具体描述,如:指定省份的数据量与控制文件数据量不匹配 |
13 | 规则配置-文件数据表头与字段一致性稽核 | 1、能够有效配置文件数据表头与字段一致性稽核规则,保存后能在稽核任务列表中看到新建的稽核任务; 2、执行稽核任务能够输出数据稽核结果,给出文件数据表头与字段数量不一致的省份,并且提供问题的具体描述,如:指定省份的表头数量与字段数量不一致; |
3.3.3投标产品业绩要求:
自2023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前一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至少1个装维系统类软件开发产品成功销售案例,且装维系统类软件开发部分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400万元人民币(含税)。
3.4投标产品测试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将对申请文件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进行产品测试,申请人应参加招标人组织的产品测试。产品测试未达到本公告3.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中3.3.2条款关键技术指标要求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申请人须在收到招标人产品测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将产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不予接收。产品测试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产品递交相关要求、具体时间、地点等其他事宜将另行通知。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本项目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进行重新招标。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2日9时00分至2025年11月2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申请人注册”。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3日9时30分。
6.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资格预审申请,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84
服务邮箱:******(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 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 地 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楼天银大厦A西座10层 |
邮 编: | 100033 | 邮 编: | 100031 |
联 系 人: | 谢瑶伶 | 联 系 人: | 尚思敏、张雅萌、李会猛、刘思倩、郑忠义、汤金金、魏欣博 |
电 话: | ****** | 电 话: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 址: | / | 网 址: | / |
******银行: | / | ******银行: | / |
账 号: | / | 账 号: | / |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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