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中药饮片配送及代煎代配膏方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医院中药饮片配送及代煎代配膏方招标采购项目
2.项目期限:3年
3.项目预算金额(元):以实际采购量结算为准。
4.项目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提供(1)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2)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3)药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4)药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4年经销单位营业额证明(有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递交投标文件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报名相关事项:
1. 报名时间:2025年6月4日至6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医院新门诊大楼中药房
联系人:王治贵
联系电话:020-******
3.提交投标材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若投标人是生产企业, 应依法取得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如为经营企业,应依法取得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所代理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
(2)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等证明资料;
(3)如为国家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验证注册证书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
(4)附件3《商务评审表》、附件4《技术评审表》审核项目资料。
(5)由药学部中药房通知通过资料审核的拟投标公司提交中药饮片样品。样板目录详见附件2《样品目录》。
中药饮片样品要求:
(5.1)各公司按要求对中药样品用统一规格的白色透明包装袋包装,并在包装右下角粘贴统一规格的标签。标签注明中药饮片序号、名称、产地,不能有公司信息,否则视为废标。
(5.2)各公司中药饮片样品装放:必须按所给目录顺序每10个中药饮片标本装订成1个中包装。中药饮片样品装箱,纸箱上应注明公司名称。所送样品纸箱必须封条密封, 封条上加盖公司公章。投标样品封箱时,样品包装纸箱不能有破损。
(5.3)提交样品时必须附各公司所提供的样品清单两份,样品清单需注明投标多少个品种并加盖公司公章。清单一份送随样品封箱,另一份送样品时交中药房审核。
(5.4)招标样品处理:中标供应商样品留存于医院中药房(用于验收时质量比对),未中标公司需在公告结果公布后20个工作日内到我院取回样品,逾期由我院自行处理。
四、招标流程:
******医院药学部通知投标公司具体招标谈判时间。
2.招标谈判当天,各投标公司需逐一现场提交纸质和电子报价文件(纸质版盖红章和电子版U盘,U盘标记公司名称信息标签,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报价目录详见附件5《报价目录》。
3.中标原则:综合评分第一公司为第一中标公司,负责院内饮片配送、代煎代配及膏方服务;综合评分第二、第三公司为备选公司。
******医院官网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敬请注意资料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各企业应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加资格。
合同约定
1.遴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2.中标方在签订合同后应根据招标方每次出具的采购计划数量进行供货,不得超量供货。
3.中标方在签订合同后,如不能在我院出具采购计划的3个工作日内供货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4.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中标人所供中药饮片因质量问题不能满足我院需求的,我院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调换,如调换后仍达不到我院要求的,则该品种由候选中标单位以第2中标人供货。同时原中标公司增加1次不良记录。
5.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中标公司部分品种不能及时供货,原则上由第2中标人提供样品合格后供货,同时原中标公司增加1次不良记录。
******医院组织的下一次中药饮片招标项目。
7、其他: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
五、验收标准及货款支付
1.验收标准
1.1.甲方组成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乙方每季度接受采购人对中药饮片制作车间、仓储区、药品存储、配送区域的抽检。如需进行检验,检验样品由双方现场包装签字,送有资质的相关部门检测,所有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1.2.由甲方对服务的质量和数量及其他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和数量等任何一项与采购要求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1.3.当出现不合格产品时,乙方要无条件更换合格产品。除甲方认可,否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降格处理。
1.4.甲方对中药饮片质量、代煎中药饮片质量、制膏服务质量、配送服务、患者满意度等对投标人制定相应的满意度测评、考核、惩处。制定每季度服务质量考评机制,对服务质量进行考评,对乙方出现连续两次考评不及格,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货款支付
2.1货款支付时间:药品验收合格后210个工作日后付款。
******银行转账。
六、中标人需遵守的规定
1、中标方要严格履行相关购销合同。合同执行期间中药饮片价格一年内不能调整,中标方第二年可根据中药市场行情与我院协商调整中药饮片供货价,经我院市场调查、审核通过后方可调整价格,每年只协商一次饮片价格。未经我院同意的情况下,中标方应严格按照原购销合同价格供应。买方无需另向卖方支付中药饮片购销金额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2、中标方在签订合同后应按我院下达计划,提供饮片品种、产地、规格和数量,务必在3******医院指定库房位置,保证我院中药饮片用药。
3、中标方在签订合同后应按我院下达计划在7******医院指定库房位置,保证满足我院用药需求。
4、代煎中药快递时效性要求:广州市范围内(含从化城区)上午11:00前的处方当日18:30前送达,11:00后的次日12:00前送达。
5、其它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七、其它
1、服务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变动而终止本项目,投标人须无条件服从。
2、国家集采饮片品种需要按我院勾选厂家进行供货;
3、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我院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大学第五附属医院药学部中药房负责解释,联系人:王治贵,联系电话:020-******
附件1:采购需求
附件2:样品目录
附件3:商务评审表
附件4:技术评审表
附件5:报价目录
附件6:投标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