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蕴县铁买克乡海子口村2023年农村粪污一体化处理能力提升建设试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农村局根据富蕴县铁买克乡海子口村2023年农村粪污一体化处理能力提升建设试点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召开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环评单位、相关技术专家及建设单位的代表(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专家组和与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报告以及验收调查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检查核实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审阅并核查了有关资料,经验收组充分讨论评议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1、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富蕴县铁买克乡海子口村,项目区行政区划隶属富蕴县管辖,地理位置坐标如下:
管网最北侧:N:47°8'20.071"、E:89°44'14.871"
管网最南侧:N:47°7'29.621"、E:89°44'27.781"
污水处理站中心位置:N47°7'58.532"、E89°44'10.033"。
2、建设规模及内容
(1)排水管网工程:重力管网1.25MPaPE-Ude110管材920m(每户按10m计算)、92套真空井;铺设负压管网1.25MPaDN160管道1894.2m,铺设负压管网1.25MPaDN110管道4351.00m,铺设负压管网1.25MPaDN90管道1771m,铺设1.25MPaDN63管道1843.1m;安装检查井25座。
(2)污水处理站:新建2000m3(玻璃钢)中水库一座、新建1座中水回用处理系统(调节池 水解酸化池 接触氧化池 二沉池 消毒池)设计水量39.7m3/d。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通过了《富蕴县铁买克乡海子口村2023年农村粪污一体化处理能力提升建设试点项目(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号为:富农领办发〔2023〕12号。
******有限公司编制了《富蕴县铁买克乡海子口村2023年农村粪污一体化处理能力提升建设试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3、2024年11月4日取得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文件(阿地环函〔2024〕188号)。
4、2024年4月1日项目开工建设,2024年6月15日,项目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基本建设完成,工程进入后续调试运行阶段。本项目为未批先建项目。
5******有限公司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投资情况
项目环评阶段总投资估算为744万元,环保投资估算为25.5万元,环保投资与工程投资占比为3.43%。项目实际总投资为744万元,实际环境保护投资为30.5万元,实际环保投资占比为4.10%。
(四)验收范围
此次验收内容为富蕴县铁买克乡海子口村2023年农村粪污一体化处理能力提升建设试点项目,其验收范围属于《富蕴县铁买克乡海子口村2023年农村粪污一体化处理能力提升建设试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述内容范畴,符合验收的原则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一致,无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建成了2000m3(玻璃钢)中水库一座、新建1座中水回用处理系统(调节池 水解酸化池 接触氧化池 二沉池 消毒池)设计水量39.7m3/d。
四、环境质量及污染源检测
(一)施工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期落实了相关要求,目前施工场地均已恢复,项目运营情况良好,现场踏勘未发现施工迹地遗留,未发现施工垃圾留存。施工期无抗议、上访、投诉等情况发生。
(二)大气污染情况
******有限公司2025年9月27、28日对项目区的监测结果可知,运营期污水处理站硫化氢、氨及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甲烷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的二级标准。
(三)噪声污染情况
******有限公司2025年9月27、28日对污水处理站东、南、西、北侧噪声监测结果可知,各监测点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功能区排放限值。
(四)污水排放情况
******有限公司2025年9月27、28日对项目区污水处理站出水口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废水排放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 65 4275-2019)表2中的B级标准,可用于生态林恢复。
(五)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施工期开挖产生的土方分层堆放后期用于填埋,产生的废弃砂土、石块、水泥等杂物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再次利用或外售,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全部运往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工程完工后须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进行处理,不得在管网两侧范围内堆放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全部回填。垃圾分类收集后集中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至就近垃圾填埋场处理。运营期排水管网检查井产生的泥沙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含水率不高于60%)定期清运至富蕴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六)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表土剥离土壤分层有序堆放,并控制合理的堆放边坡;土壤堆置表层采取人工洒水措施促进结皮并由防风抑尘网苫盖,避免因起风造成扬尘;对剥离表面土壤进行洒水,辅以人工拍实,促进结皮形成,并以毡布苫盖,提高渣面的抗风蚀、水蚀能。控制施工活动地表扰动面积,限制车辆行驶路线,以减小扰动范围。
五、验收结论
富蕴县铁买克乡海子口村2023年农村粪污一体化处理能力提升建设试点项目落实了《富蕴县铁买克乡海子口村2023年农村粪污一体化处理能力提升建设试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各项目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较好的落实了“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满足达到排放要求,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富蕴县铁买克乡海子口村2023年农村粪污一体化处理能力提升建设试点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进一步加强对恢复植被管理工作,保障生态恢复措施长期稳定。
2、由于生态恢复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植被恢复也是一个长期工作,建议规划落实好生态恢复资金。
3、建议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中提出的监测计划,对项目区的大气环境、声环境、污水处理站出水定期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报当当地生态环境局备案留档。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组长:

验收成员:



八、验收人员信息
富蕴县铁买克乡海子口村2023年农村粪污一体化处理能力提升建设试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成员
验收组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联系电话 | 签名 |
组长 | 郭志伟 | ******农村局 | 副局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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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员 | 谢东营 |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退休) | 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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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巍 | ******有限责任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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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淑环 | ******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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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5日
******农村局(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