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畜牧良种补贴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财发〔2025〕34号)要求,经生猪养殖企业自愿申报,市畜牧技术推广站筛选审查,将符合条件者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现将2025年嘉峪关市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养殖企业、种公猪耳号及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向市畜牧技术推广站反映,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6月3日—6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嘉峪关市畜牧技术推广站
2025年6月3日
2025年嘉峪关市畜牧技术推广站
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生猪稳产保供工作,提高全市生猪良种化水平,根据《甘肃省2025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甘农财发〔2025〕34号)要求,结合我市生猪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我市现有功能完备、设施设备齐全的种公猪站和生猪养殖龙头企业为依托,全面推广普及猪人工授精技术,推广优良种猪精液,完成人工授精授配母猪0.3万头,调动养殖场(户)选用良种的积极性,减少种公猪饲养,降低养殖成本和疾病传播风险,进一步提高生猪良种化水平。
二、实施内容
(一)实施区域。我市具有生猪人工授精技术开展能力的大型龙头企业,兼顾有种公猪站或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养殖场(户)。
(二)实施内容。支持生猪养殖企业使用良种猪常温精液开展生猪人工授精,并推广优良种猪精液。
(三)实施主体。
1.补贴对象。能繁母猪存栏较大,并使用良种猪常温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生猪养殖企业。
2.供精单位。选择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养殖企业,种公猪站供精种猪存栏在20头以上,系谱档案齐全,有必备的精液生产、检测、保存和运输的技术力量。
3.供精种公猪。以大约克、长白、杜洛克品种为主,种公猪的外貌特征应符合品种要求,精液符合国家标准《种猪常温精液》(标准GB23238-2021)要求。
(四)投资规模。2025年安排我市生猪良种补贴资金22.5万元,完成人工授精授配母猪0.3万头。
(五)支持方式。按照“自愿申报、择优筛选、公开公示”的原则确定实施主体,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实施,补贴资金用于补贴养殖场自身能繁母猪授配,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2胎、每胎人工授精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18.75元进行补贴,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75元。
三、进度安排
(一)项目期限。自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11月15日。
(二)进度安排。
1.细化项目方案(2025年5月19日—5月31日)。筛选确定项目实施主体,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服务小组,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2.实施方案批复(2025************农村局审核批复。
3.项目实施和验收(20******农村局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及总结。
(三)资金执行进度安排。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项目实施结束后,经核实项目资料齐全,无弄虚作假行为,验收通过后,在2025年11月15日前一次性拨付补贴资金。
四、项目管理
(一)情况调度。加强项目管理,定期开展调度和指导,强化项目实施全过程动态管理,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实施内容。尤其要强化供精单位、人工授精员管理,开展基层技术人员和养殖技术培训,指导供精单位做好精液生产、抽检、发放、配种等记录。
(二)资金管理。严格执行《甘肃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严禁截留、挪用、侵占、套取资金。采取补助资金分账核算、专款专用等有效管理方式,规范资金管理,完善资金拨付手续,保证投资效益。
(三******农村局组织人员采取查阅项目资料、调查询问、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项目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对于提高生猪良种化水平的重要意义,成立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项目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构建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强化督导检查,提升项目实施成效,确保项目高质量完成。
(二)开展技术指导。成立技术服务小组,主要负责技术推广、技术培训、技术指导、资料收集汇总和总结等工作,保障项目有力有序有效实施。督促项目实施主体加强种公猪站管理,建立健全授精、配种、产仔等相关信息记录档案,保质保量完成能繁母猪温精授配任务。
(三)做好绩效考评。项目完成后,及时整理、归档项目资料,全面梳理总结项目执行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