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项目名称
投融资和实施主体。
二、遴选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公开遴选陵水县光坡镇妙景村委会土地整治项目投融资和实施主体,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后期管护等全过程工作。
三、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陵水县光坡镇妙景村委会土地整治项目
建设规模:2.9801公顷(44.7011亩)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计划开垦新增水田面积2.9232公顷(项目实际产生的耕地面积以省级复核后指标入库备案为准)。
四、申报投融资和实施主体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要求:
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等。
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承诺按照《海南省新增耕地调查认定技术规范(试行)》等文件有关后期管护要求,落实建后不少于4年的管护责任,管护期内要做好项目的基础设施管护、种植管护和地力培肥管护等,并提供签字盖章的书面承诺。
承诺对拟开发建设的土地整治项目“全额投资、全程运作、自担风险”,承诺保证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质量等,并提供签字盖章的书面承诺。社会资本投资主体不得将补充耕地项目违规层层转包、分包。
五、遴选程序
(一)响应文件要求
参与遴选方需按照本遴选公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企业基本信息: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企业信誉声明:出具企业信用承诺书,并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证明截图。
3.******银行存款不低于200万元,确保参选企业有能力承担该项目。
4.员工社保证明材料:近半年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5.根据本遴选公告第四点第二款“其他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二)遴选程序
1.发布遴选公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在政府网站发布遴选公告,向社会公开遴选陵水县光坡镇妙景村委会土地整治项目实施主体。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积极参与、自愿申报。
2.提交遴选材料。有意向报名的企业请按照本公告响应文件要求将材料加盖公章,于2025年11月28日18:00前送至或邮寄至陵水黎族自治县光坡镇香榆大道21******服务中心106室,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
3.投融资和实施主体确认。本次遴选将综合考虑企业诚信、服务质量、管理规范、综合实力、资金保障等因素,择优选取1家为中选单位。参加遴选单位通过审议,并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无异议后,将其确定为陵水县光坡镇妙景村委会土地整治项目投融资和实施主体。
陵水黎族自治县光坡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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