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如下:
******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岩棉固废砖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廊坊市大城县里坦镇石圪垯村北;
公示内容:竣工验收报告
公示日期:自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2月15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许佳围,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