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 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及有关细则通知》(财建〔2009〕17号),测算该批次编制勘测定界报告收费标准为5.81万元,经公示公开比选,截止报名日期共有3家编制单位报名,现将比选结果公示如下:
报名单位名称 | 参选单位报价 (万元) | 平均 得分 | 排序 |
******有限公司 | 2.8 | 8.84 | 1 |
******有限公司 | 3.25 | 8.46 | 2 |
******有限公司 | 3.5 | 7.72 | 3 |
******有限公司。
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比选结果公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反馈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照上述结果确定桑珠孜区2025年第三十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报告编制单位。
******资源局201室 ******
******资源局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