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412-441300-04-02-570985 | ||
投资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净水厂厂区设备更新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净水厂厂区设备更新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设备部分(除惠东巽寮净水厂、惠东考洲洋厂)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有限公司净水厂厂区设备更新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设备部分(除惠东巽寮净水厂、惠东考洲洋厂)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5年11月21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5年11月21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2人; 2、评标专家5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名单: ******有限公司联合体;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五******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5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初步评审。 (六)******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七)废标情况:无。 (八******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经评审推荐以下五位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系统随机排序:************有限公司。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5年11月21日 (二)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5人,由招标人按规定组成。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联合体; 第二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联合体 | ||
投标报价 | ******.00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且达到环保验收标准。 | 工期 (交货期) | 自合同签订后40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安排为准。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张志诚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中级职称证书编号******25598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有限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为联合体投标。 | |
业绩情况 | 1、民治地下水质净化厂BOT设备采购项目; 2、甲子塘水厂深度处理建设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3、光明水厂深度处理及二期工程工艺设备采购项目; 4、深圳市布吉河(特区内)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第二阶段)鹿丹村调节池优化提升工程新增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5、朱坳水厂深度处理工程斜流泵、鼓风机、潜水泵和搅拌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6、深圳市滨河水质净化厂提标扩建工程 (粗格栅及提升泵房设备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00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且达到环保验收标准。 | 工期 (交货期) | 自合同签订后40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安排为准。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朱永亮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有限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为非联合体投标。 | |
业绩情况 | 1、临清碧水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 2、******有限公司扩建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00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且达到环保验收标准。 | 工期 (交货期) | 自合同签订后40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安排为准。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袁文建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有限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为非联合体投标。 | |
业绩情况 | 1、固戍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
异议受理部门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惠城区云山东路27号 |
异议受理部门 联系人 | 吕先生 | 联系电话 | ****** |
招标投标 监督部门 | ******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校园路6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1月24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年11月27日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4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5-11-21
公示开始时间:2025-11-24
公示结束时间:2025-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