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韶山市平里村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4-07
各潜在投标人:
******有限公司受韶山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韶山市平里村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于2025年04月01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更正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类似工程业绩中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个数未勾选。
现明确为:(2)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类似工程 业绩: ①个数:□0 个 □1 个 □2 个 ■3 个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进入投标报价评审阶段投标人数量的确定方式中
■对所有合格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评审。
现更正为:
■按照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得分与技术方案评审得分乘以相应权重之和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 15 个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评审(不足 15 个时,全部进入投标报价评审)。得分相同无 法确定前 15 个投标人时,其末位投标人得分相同的全部进入投标报价评审。
3、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技术方案编制规定中建筑信息模型未勾选。
现明确为:■技术方案不包括 BIM 工作方案。
4、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
附件 2-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附件 2-3:计算机辅助评标办法、 附件 2-4:评定分离工作方案未明确。
现明确为:
附件2-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时下载安装制作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正确版本软件。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专区”“工具下载”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731-******。
4、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等情形而影响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可采取项目延期、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5、其他事项严格按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平台要求执行。
说明: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包括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的,本附表应当作为“投标人须知”的附件,由招标人根据各地和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给予规定。
附件2-3:计算机辅助评标办法
计算机辅助评标办法
根据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开评标系统”进行评标。
说明:本附件的具体内容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编写
附件2-4:评定分离工作方案
■评定分离工作方案
(适用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的项目)
根据《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9】31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24】34号)、《湘潭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细则(暂行)》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等文件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评定分离工作方案。
一、评定分离基本工作规则
1、本项目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通过直接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是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评定分离”工作纳入招标人单位“三重一大”审议决策事项。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承担定标过程中的管理、监督责任。
******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召开定标会议并确定中标人;有异议或投诉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之后方可组织开展定标工作。定标工作完成后,应当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交定标书面报告进行备案,备案后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发布中标结果。
3、定标会议召开前,招标人将核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业绩、奖项等情况,如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等情形的,将如实记录并作为定标参考;
说明:本附件的具体内容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及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定分离”工作规则自行编写。
补充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更正文件内容为准,其余内容不变。本更正文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招 标 人:******人民政府;
地 址:韶山市竹鸡韶峰路北;
联 系 人:易宇轩;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韶山市清溪镇厦门大道港越世纪城2栋1102号;
联 系 人:陈攀(项目负责人)、周宇琴、唐秀云;
电 话: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