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
你单位《关于核定永福县新剧院和文明塔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已收悉。经审核,永福县新剧院和文明塔停车场符合政府定价相关规定。现就该停车泊位收费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同意永福县新剧院和文明塔停车场规划设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详细收费标准如下:
地点 | 车型 | 计费方式 | 计费标准 | 金额(元) |
? ? 新剧院停车场 | ? ? ? 汽车 ? | ? ? 计时收费 | 5小时(含)以内 | 免费 |
5小时至6小时(含) | 10 | |||
停放≥6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 (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 | ? 2 | |||
每日单次最高 | 20 | |||
按月收费 | 300元/月/辆 | 300 | ||
地点 | 车型 | 计费方式 | 计费标准 | 金额(元) |
? ? 文明塔停车场 | ? ? ? ? ? 汽车 | ? ? ? ? ? 计时收费 | 2小时(含)以内 | 免费 |
2小时至3小时以内(含) | 2 | |||
停放≥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 | ? 1 | |||
每日单次最高 | 10 | |||
? 房车 | 按天收费 | 10元/天/辆 | 10 | |
按月收费 | 200元/月/辆 | 200 |
二、本收费标准仅适用于永福县新剧院和文明塔2个停车场小型车辆停车泊位,收费时间段为全天。
******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工程(水、电、气、通讯、照明、园林绿化等)抢修作业车、环卫车等特种车辆的停放,免收停车费。
四、本批复从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若有新的管理政策,则按照新的有关规定执行。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属重要的经营性服务收费,你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此复。
******改革局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