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铜基新材料
范集镇腾飞路东侧、工民西路北侧
******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101800万元,环保投资50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约63673m2,年产铜基板25万吨。
2025年11月12日在淮安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1、项目施工过程必须加强环境管理,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应对扬尘、噪声、固废和废水的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达到相关要求。
2、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本项目生******有限公司。
3、本项目废负极片回收线撕碎、烘干、筛分、罗茨真空输送系统废气(颗粒物)分别经管道收集至“旋风 布袋”(6套)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1#)排放,1#、2#熔化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二噁英、氨)分别经管道收集至各自对应的1套“sncr 急冷 表冷 活性炭和石灰喷射 布袋除尘 湿式钙法脱硫 湿电除尘 scr”(共2套)处理后,合并通过25m高排气筒(2#)排放;1#熔化炉(环境集烟)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3#)排放;2#熔化炉(环境集烟)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4#)排放;化验室废气(氨、氯化氢、氮氧化物)经通风橱收集至碱喷淋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5#)排放。1#排气筒颗粒物、2#~4#排气筒镍及其化合物、二噁英、5#排气筒氯化氢、氮氧化物(执行“其他”)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值;2#~4#排气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排放限值,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执行表2“金属熔炼炉”排放限值;2#~4#排气筒镉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参照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表4排放限值。
上述未被收集的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二噁英、氨、氯化氢)无组织排放。厂区内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3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浓度限值;厂界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厂界锑及其化合物参照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表5排放限值。
4、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值。
5、废塑料、废铁、废石墨,拟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烟气处理收集尘、脱硫石膏、废催化剂、沉渣、化验废液、废试剂瓶、废液压油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熔化炉渣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进行鉴定,在鉴定结果出具前,应按照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要求进行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6、本项目以5#厂房边界向外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2# 检测楼边界向外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范围内没有环境敏感目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铜基新材料
范集镇腾飞路东侧、工民西路北侧
******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101800万元,环保投资50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约63673m2,年产铜基板25万吨。
2025年11月12日在淮安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1、项目施工过程必须加强环境管理,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应对扬尘、噪声、固废和废水的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达到相关要求。
2、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本项目生******有限公司。
3、本项目废负极片回收线撕碎、烘干、筛分、罗茨真空输送系统废气(颗粒物)分别经管道收集至“旋风 布袋”(6套)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1#)排放,1#、2#熔化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二噁英、氨)分别经管道收集至各自对应的1套“sncr 急冷 表冷 活性炭和石灰喷射 布袋除尘 湿式钙法脱硫 湿电除尘 scr”(共2套)处理后,合并通过25m高排气筒(2#)排放;1#熔化炉(环境集烟)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3#)排放;2#熔化炉(环境集烟)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4#)排放;化验室废气(氨、氯化氢、氮氧化物)经通风橱收集至碱喷淋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5#)排放。1#排气筒颗粒物、2#~4#排气筒镍及其化合物、二噁英、5#排气筒氯化氢、氮氧化物(执行“其他”)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值;2#~4#排气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排放限值,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执行表2“金属熔炼炉”排放限值;2#~4#排气筒镉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参照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表4排放限值。
上述未被收集的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二噁英、氨、氯化氢)无组织排放。厂区内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3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浓度限值;厂界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厂界锑及其化合物参照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表5排放限值。
4、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值。
5、废塑料、废铁、废石墨,拟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烟气处理收集尘、脱硫石膏、废催化剂、沉渣、化验废液、废试剂瓶、废液压油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熔化炉渣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进行鉴定,在鉴定结果出具前,应按照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要求进行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6、本项目以5#厂房边界向外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2# 检测楼边界向外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范围内没有环境敏感目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