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信息
******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6
法人代表:宋超
环保负责人及电话:
******服务中心主任)******
丁文波(科室职工)******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数量:医疗废物暂存间1间,危险废物暂时贮存间1间。
医疗废物暂存间面积:危险废物贮存49.6平方米;设施面积:6.6平方米。
二、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和处置情况
(一)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医院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或者检验检测等活动中产生的固体性废物
其他危险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工序医疗污水处理站。
(二)危险废物贮存情况
我院设有危险废物暂时贮存间,用于临时储存危废。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在不同区域分开存放。危险废物暂时贮存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国家规定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警示标识,采取了必要的防水、防盗、防渗漏措施。
三、危险废物收集及处置详情
我院产生的危险废物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置,由处置公司进行焚烧处理。

四、危险废物转运处置程序及示意图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特制定《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1、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投入生产使用,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2、院负责人是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院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3、设立以企业法人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院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长:宋超
副组长:吉兴荣
成员:丁文波
4、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
1、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废物。
2、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3、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废物识别标志。
5、应当制定废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发生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6、建立健全场环境保护档案,专人负责各类环境保护统计工作,承担资料、档案收集和整理,以良好的管理手段,促进环境保护工作。
******医院
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