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都至来凤高速公路宜昌段YLYCLX-6标项目弃土场和堆料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
初步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和《湖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鄂自然资规〔2024〕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初步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一、临时用地基本情况
临时用地单位:宜都至来凤高速宜昌段YLYCLX-6标中国建筑项目经理部
项目名称:宜都至来凤高速公路宜昌段YLYCLX-6标项目弃土场和堆料场临时用地
临时用地位置:湾潭镇茶园村
批准文件:五自然临地函〔2022〕15号
批准用地面积:总面积21922平方米(乔木林地20702平方米,河流水面1220平方米)
二、土地复垦情况
复垦面积:复垦面积21922平方米
复垦地类:复垦为林地21126平方米,复垦为沟渠796平方米。
三、土地复垦验收情况
(一)验收流程
************人民政府、茶园村村委代表及有关专家成立验收组,通过查阅土地复垦验收材料,实地踏勘土地复垦情况,核实复垦后的土地类型、面积和质量等情况,讨论形成复垦验收意见。验收组确认临时用地复垦符合土地复垦验收标准,复垦面积21922平方米,复垦为林地21126平方米,复垦为沟渠796平方米。
(二)验收结果
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四、公示期限与异议反馈
******人民政府、村委会发布,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21日止。
(二)异议反馈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通过该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联系人:雷五宜;联系电话:0717-******(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联系地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长乐大道213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修复股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