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委托,就中原大数据中心项目三期(河南人工智能产研创新中心)动力中心增容供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招标活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中原大数据中心项目三期(河南人工智能产研创新中心)动力中心增容供配电工程;
2.2项目编号:YXEC-******-002;
2.3招标范围:中原大数据中心******消防工程施工,******消******消防电源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动力中心D1TA31变压器、D1TB31变压器及配套高压就地控制柜、低压成套柜的供货、安装、调试等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两台1250KVA变压器上端电源分别引自园区2#楼一层变配电室Ⅲ段母线2-AH-309柜、Ⅳ段母线2-AH-409柜,相关电力电缆的供货、敷设、端接、试验、调试等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并沿园区规划管网敷设;
3)动力中心一级配电总箱及以下配电系统已施工完成,一级配电总箱上端电源接线未施工。两台变压器配套低压成套柜各馈线回路对应的电力电缆(1APcf~2APcf、1APyb~2APyb 、集控中心PZG1~PZG2、集控中心大厅大屏、集控中心大厅空调、4#楼配电总箱4APEz1/4APEz2、6#楼配电总箱6APEz1/6APEz2 等馈线回路除外)的供货、敷设、端接、试验、调试等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以上有部分电力电缆需跨楼栋沿园区规划管网敷设,具体以图纸要求为准;
4)D1TA31变压器、D1TB31变压器及配套高低压配电柜安装于动力中心变配电室2-A、变配电室2-B内,配电室内照明及插座系统、接地系统、空调系统(含空调电源电缆、内外机设备基础)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因配电室内部墙、顶、地等装饰装修已完成,若涉及拆改、成品保护、恢复等工作内容的,则由投标人负责,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5)7#、8#楼配电总箱7APEz1/7APEz2、8APEz1/8APEz2的供货、安装、调试等及7#、8#楼配电总箱至下级配电箱的相关电力电缆的供货、敷设、端接、调试等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6)10#集控中心新增厨房转接箱,转接箱至四层集控中心厨房预留的相关电力电缆的供货、敷设、端接、调试等在本次编制范围内;因10#四层餐厅区域吊顶已施工完成,原有电缆桥架敷设区域的吊顶在电缆敷设施工时若涉及拆改、成品保护、恢复等工作内容的,则由投标人负责,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7)以上内容涉及的设备基础的施工均在此次范围,涉及新增的高压桥架、低压桥架等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8)本项目送电验收所涉及的检验、试验等相关工作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4项目地点:项目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忠贤路(市政筹建)以南、宇正路(市政筹建)以北、大有路(市政筹建)以东、锦绣路以西的围合区域;
2.5工期:总工期为 75日历天,以招标人书面通知的开工日期为准。自开工之日起15日历天完成设备订货,45日历天完成设备生产并到货,65日历天完成全部工程施工内容具备系统调试条件,75日历天完成送电及系统调试并通过竣工验收。若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验收延误,则工期相应顺延;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质量合格并满足郑州供电公司的验收质量标准要求;
2.7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4个月;
2.8最高投标限价:¥******.71元;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照。(附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3.2资质要求:******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三级(或以上)、承试三级(或以上)、承修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人自2025年1月1日起任意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缴纳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的承诺,盖投标人公章)
3.4业绩要求:(1)企业业绩: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项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合同金额不小于280万元的类似供配电工程施工业绩。
(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一项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合同金额不小于280万元的类似供配电工程施工业绩。
注:以上业绩以竣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关键页)及竣工(完工)验收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项目经理业绩可与企业业绩重复,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未显示项目经理名称时,应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3.5.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5.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和【信用公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对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外籍人士,无法通过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查询个人信用的情况,投标人应自行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不限。
3.5.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5.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cr/list)查询。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投标人符合本章“3.5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投标人可不提供相关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投标无效。
(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本章3.5.2条款至3.5.4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到投标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投标人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招标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信誉要求中的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6其他要求:
3.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采购。不以任何形式进行违法分包、转包。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出具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电子注册与文件获取
4.1本项目通过豫信e采平台(******)进行全电子化公开招标。
4.2有意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需先登录豫信e采平台进行账号注册,经审核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电子投标活动。具体办理流程详见豫信e采平台(******)网站办事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注册入库)、投标人首次注册办理流程(华测CA新办)、投标人操作手册(全电子化开评标流程)。
4.3满足本招标公告第三条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02日17时30分前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豫信e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公对公转账),售后不退。
******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6521 34705
******有限公司郑州农科路支行
下载招标文件前请提前缴纳文件费至以上账户,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简写标书费,并将电子转账凭证或截图上传至豫信e采平台。
注: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豫信e采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豫信e采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和提交纸质资料。投标人应当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具体流程详见豫信e采平台(******)办事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全电子化开评标流程)。
5.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3电子投标文件通过“豫信e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5.4取消纸质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5投标人必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由于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效或解密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5.6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豫信e采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杨桥大道252号(中原大数据中心)10号楼201室
联系人:戚老师
联系电话:0371-******
******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7楼
联系人:孙先生 周女士
联系电话:******
邮箱:******
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
监督电话:0371-******
******集团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371-******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