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有限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深圳中聚瑞达十八里畜牧场150MW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深圳中聚瑞达十八里畜牧场150MW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羊草镇安达畜牧场内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0日-2025年12月1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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