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将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实施的江口县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维修维护)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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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共江口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江口县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维修维护)项目立项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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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