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银行清算总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现对2025-2027年度北京中心、上海中心智能化园区视频云及一卡通系统维保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2025-2027年度北京中心、上海中心智能化园区视频云及一卡通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2.采购内容:
2.1******银行清算总中心就2025-2027年度北京中心、上海中心智能化园区视频云及一卡通系统维保服务进行采购,服务涉及北京中心和上海中心,主要设备包括:北京中心智能化园区视频云设备、北京中心智能化园区一卡通设备,上海中心智能化园区视频云设备、上海中心智能化园区一卡通设备(设备清单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书附件一)。主要服务包含固定服务和部分硬件据实结算的方式:
2.1.1固定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对上述设备提供巡检、检测、月度保养、季度保养、年度保养、故障维修、部件更换、耗材更换、技术支持等服务。
2.1.2据实结算:部分配件更换进行据实结算(据实结算清单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书附件二)。
固定服务范围内的设备出现故障需要更换或维修时,免费提供替换的备件。据实结算范围内的配件更换,参考据实结算清单表。
3.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4.项目性质:服务
5.服务周期:北京中心自合同签署之日起22个月,上海中心自合同签署之日起19个月。上述期限内,每年度服务期结束前进行服务评估,总中心有权根据服务提供商当年的监督考核评价结果决定是否继续执行合同。
6.最高限价(含税):本项目固定服务最高限价50.148万元,其中北京中心固定服务最高限价46.2万元,上海中心固定服务最高限价3.948万元。超出北京/上海分项最高限价的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7.采购预算规模:
北京中心项目在预算81.74万元范围内执行。
上海中心项目在预算为17.498万范围内执行。
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项目需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书,并提供2024年度的供应商财务报告复印件(须提******银行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信用状况良好,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书】
注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
注2:供应商在参加清算总中心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清算总中心采购活动。
必须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采购人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一小时期间查询供应商的不良经营行为,供应商存在不良经营行为的,其响应将被作为无效响应被拒绝。
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5.供应商可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
6.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其他机构有任何关联。供应商、供应商主要股东、供应商高管或主要负责人不得与采购人有任何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须提供承诺书】
7.未被列入清算总中心的供应商禁入名单。【须提供承诺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须提供承诺书】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或原厂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将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须提供承诺书】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须提供承诺书】
12.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承诺书;并提供最近一年(2024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5年11月24日09:00至2025年12月1日16: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线上领购审核: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售后不退。
4.线上领购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1)注册:潜在供应商需首先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免费注册。中招联合平台客服电话:******。
2)领购和下载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在领购采购文件前须在平台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照片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照片或扫描件,附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明照片或扫描件;提交资料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在平台支付标书款,并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3)标书款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电子发票。(注:平台服务费200元,发票由中招联合公司出具,请联系平台公司领取)。
4)潜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注册、购标信息确认等所需时间,在采购文件发售期间内尽早注册,以免影响标书领购。
5)本项目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交电汇形式的磋商保证金;潜在供应商完成标书领购后,可在平台获取唯一虚拟账号并提交磋商保证金;虚拟账号根据不同项目/包、不同供应商生成,请勿泄露或从他人处获取账号信息。
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与磋商: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京城机电大厦十六层1604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和时间:2025年12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京城机电大厦十六层1604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
五、其它补充事宜:
1.磋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
2.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银行清算总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华融大厦
采购人联系人:魏女士
采购人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18层1809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慧、王垚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