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本次拟处置债权详细情况如下:
债权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拥有2 笔债权:
债权1:截至2025年9月20日,债权本金0.00元,利息3,531,312.66元,其他权益42,245.00元,债权总额3,573,557.66元。担保方式为保证。
债权2:截至2025年9月20日,债权本金19,000,000.00元,利息 8,349,371.86元,其他权益4,134,272.50元,债权总额 31,483,644.36元。担保方式为抵押 保证。
两笔债权总额合计 35,057,202.02元。
债务人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成立于******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机械及零部件制造、销售,普通货运,装卸搬运,铸造, 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居民委,法定代表人尚家良,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担保措施
债权1:保证担保
保证人尚家良、王玲,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尚家良,1968年生,住址辽宁省庄河市。
王玲,1965年生,住址辽宁省庄河市。
债权2:保证担保、抵押担保
保证人尚家良、王玲,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人信息同上。
******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庄河市光明山镇财主房村大财房屯的10处建筑面积合计为7219.42平方米的工业房产,及位于庄河市光明山镇财主房村的2 处面积合计为17, 213. 99平方米的工业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为国有出让性质。
诉讼情况
两笔债权均已诉讼并胜诉,现处于执行程序中,为终本状态。
处置方式:单户债权处置,通过债权拍卖、要约邀请竞价、交易所挂牌等方式对外公开转让或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处置。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属于原自然人债务人、担保人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属于原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不属于专为向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转让而收购债权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存在竞买意向的交易对象应保证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资金来源均属合法经营所得,不涉及各类洗钱、毒品、黑社会、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也不来源于不符合受让本次处置项目交易对象的各主体,还应对自身竞买资格、身份及资金来源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配合进行相关背景调查。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自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其他双方协商的付款方式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杨经理、柳经理
联系电话:0411-83678515
通讯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花园广场1号
邮政编码:11601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 联系人: 单女士、王女士
联系电话: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