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委和市政府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职责内容,我局梳理了本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事项,现将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及生态环境问题公众受理举报和处理机制公开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1、科学编制本行政区域综合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规划,统筹推进公路、水运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绿色低碳交通。
2、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律规定,依法办理交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
3、指导推进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城市公交车辆,推动绿色出行。
4、协同推进多式联运发展,推动运输结构优化调整,指导全市更新淘汰老旧营运车船。
5、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防止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会同和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公路、水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6、负责市辖区长江干线以外的内河通航水域内船舶(渔船和军队、武警的现役在编船舶除外)及其作业活动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负责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增强码头水污染防治能力;督促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有效运行。配合参与船舶使用燃油达标监管。
7、配合运输车辆排放检验与维护的监督管理,负责督促机动车维修行业做好污染防治和危险废物处置工作。配合做好公路施工机械、港作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
8、指导做好医疗废物、医疗污水运输保障工作。督促运输经营者不得为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提供运输服务。
9、负责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运输、港口码头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贮存物料和作业等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10、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宣传工作。
二、生态环境问题公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
公众可通过我局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等渠道举报和反映我局职责范围内生态环境问题,我局将依规办理并予以答复。
(一)电话举报:******
(二)来信来访地址:黄石市黄石港区洋浦南路2号
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1、科学编制本行政区域综合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规划,统筹推进公路、水运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绿色低碳交通。
2、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律规定,依法办理交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
3、指导推进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城市公交车辆,推动绿色出行。
4、协同推进多式联运发展,推动运输结构优化调整,指导全市更新淘汰老旧营运车船。
5、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防止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会同和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公路、水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6、负责市辖区长江干线以外的内河通航水域内船舶(渔船和军队、武警的现役在编船舶除外)及其作业活动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负责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增强码头水污染防治能力;督促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有效运行。配合参与船舶使用燃油达标监管。
7、配合运输车辆排放检验与维护的监督管理,负责督促机动车维修行业做好污染防治和危险废物处置工作。配合做好公路施工机械、港作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
8、指导做好医疗废物、医疗污水运输保障工作。督促运输经营者不得为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提供运输服务。
9、负责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运输、港口码头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贮存物料和作业等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10、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宣传工作。
二、生态环境问题公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
公众可通过我局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等渠道举报和反映我局职责范围内生态环境问题,我局将依规办理并予以答复。
(一)电话举报:******
(二)来信来访地址:黄石市黄石港区洋浦南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