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舟山市定海区海塘安澜工程(金塘片北部海堤)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舟政〔2025〕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舟山市定海区国有农用地2.6499公顷、未利用地0.208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国有建设用地7.8178公顷。
******人民政府依法依规提供,作为舟山市定海区海塘安澜工程(金塘片北部海堤)用地,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核发划拨决定书或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上传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