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0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0日-2025年11月26日。
电话:0391-******???******
传真:0391—******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 行政审批服务科(459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评估意见结论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1 | 冶炼废弃物资源化回收利用项目 ? | 济源经济技术开发区******集团厂区内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在万洋冶炼电解一车间以及万洋表面处理金银加工车间1楼建设冶炼废弃物资源化回收利用项目,该项目以铅锌冶炼酸泥(HW29 321-033-29)为原料,通过湿法浸出的工艺对酸泥原料中的硒进行综合回收。 | 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酸泥提硒生产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硫、氯化氢、硫酸雾、氯气、硫化氢、氨,粗硒精制产生的颗粒物、氨、氯化氢、硫酸雾、NMHC、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锌及其化合物等。酸泥提硒废气经2级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粗硒精制废气经各自配套的除尘器处理后再经2级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酸泥提硒废气排放口二氧化硫、氯化氢、硫酸雾、氯气、硫化氢、氨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及修改单。项目粗硒精制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氨、氯化氢、硫酸雾以及铅、汞、镉、砷、锌排放浓度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及修改单,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废水:项目工艺废水外排至万洋冶炼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或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济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噪声: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有浸出铅渣、沉汞渣、熔化废渣、熔化收尘灰、氧化废渣、溶解压滤渣、废树脂、精硒熔化除尘灰、真空炉残渣、中和滤渣、废滤布、废滤袋、碱喷淋压滤渣、废包装袋。熔化废渣、熔化收尘灰、氧化废渣、碱喷淋压滤渣返回本项目浸出槽回用,精硒熔化除尘灰直接返回生产;浸出铅渣、溶解压滤渣、真空炉残渣、中和滤渣返回万洋冶炼铅冶炼系统或贵金属冶炼系统回用;沉汞渣、废树脂、废滤布、废滤袋、废包装袋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固废:一般固废合理处置,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固体废物均合理处置。 | 针对专家评审会提出的意见,《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完善,符合报批条件。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分别通过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先后在******有限公司网站进行了第二次及报批前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二次公示还通过《中国自然资源报》进行报纸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