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嫩江市多宝山生态矿产(冶炼)经济园区3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3日至4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黑河市爱辉区龙江路69号
邮编:164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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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江市多宝山生态矿产(冶炼)经济园区3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 |
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多宝山镇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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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36台单机容量7.7MW的风力发电机组和3台单机容量7.6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300MW,采用一机一变,配套建设风电场检修道路、储能系统及35kV集电线路。风电场中部新建1座220kV升压站,站内配套建设生活楼(食堂)、35kV配电装置室、进出线构架、2台180MVA的主变压器、地下水池、危废贮存库、一体化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设计处理能力1m3/h)及其他辅助设施等。 |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区域边界设置临时围挡,严禁超范围占地。进一步优化、细化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序,明确占地范围和施工范围,降低对动植物的影响。临时占地尽量设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严禁超范围占地。施工结束后清理整治临时工程占地,清理施工痕迹,平整场地,覆土后进行复耕、绿化或恢复原地貌。工程占用的林地、草地,应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运营期,通过设置线路标识、在风机上设置警示涂装、驱鸟等明显标志降低鸟类碰撞风险。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及时修复遭破坏的设施。加强运营期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的跟踪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黑土地保护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做好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应当节约、集约使用黑土地,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剥离表土,做好表土保护,避免水淹耕地或者破坏黑土地生态环境。表土剥离、运输、存储过程中,应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必要的工程防护和保育措施,防止土壤和环境污染,防止出现水土流失、土壤质量退化和安全隐患。 (三)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运输材料车辆密闭或遮盖,并规划好运输路线与时间,对施工便道洒水降尘。粉状物料堆放采取防风防雨、设置围挡、加盖毡布等措施。本项目不设置混凝土拌合站,混凝土均外购。施工场界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要求。运营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烟气排放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小型要求。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一体化封闭设计,各处理单元密闭,加强厂区绿化,定期喷洒除臭剂,确保厂界恶臭污染物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要求。 (四)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将建筑材料、废水、泥沙、弃渣、废料、垃圾等排入地表水体。建筑材料远离地表水体存放,并进行遮盖、设置围挡。钻孔泥浆经沉淀池处理后,沉淀废水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防渗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一体化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5月-10月,处理后的废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城市绿化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及降尘。11月-次年4月,处理后的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及嫩江市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暂存于储水池内,定期拉运至嫩江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站区实行分区防渗,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规定及《报告表》要求做好防渗。应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安全。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安排施工时段,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合理安排运输路线,运输车辆途经声环境保护目标路段减速、禁鸣、禁止夜间运输。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应选用低噪声机组,通过调整运行状态,加强风机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等措施,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1类标准要求。通过选用低噪声电气设备,加装基础减震等措施,升压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限值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做好土石方挖填平衡,严禁随意堆弃。施工弃土及钻孔泥浆沉淀废渣用于地基回填或平整场地,不可利用的由建设单位统一清运至市政管理部门指定堆放点,严禁随意堆弃。隔油沉淀池内收集的废油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施工区域暂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及废油脂需由专门容器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体化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污泥定期委托三方单位拉运处置。储能区废旧磷酸铁锂电池更换时交由锂电池厂家回收处置。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旧蓄电池、检修过程含油抹布和含油手套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分区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事故废变压器油进入事故油池,直接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分区贮存,不在厂区暂存。危废贮存库的建设和管理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应加强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的管理,严格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运维管理,定期巡检,及时维护。升压站内主变和风机箱式变压器应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按要求做好防渗,确保在事故和检修状态下,事故油和含油废水全部得到收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建立应急管理机构和管理体系,与地方管理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发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八)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设计并保证设备及配件加工精良,控制绝缘子表面放电,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加强升压站四周绿化,设立电磁防护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升压站站界产生的工频电磁场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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