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福建省三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购置办公桌椅家具项目
采购人:福建省三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询价邀请书.................................................. 3
第二章 询价须知............................................................. 6
第三章 评审................................................................ 22
第四章 询价内容及要求...................................................... 28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37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41
注:本询价文件共56页(含封面),******有限公司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询价邀请
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组织福建省三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购置办公桌椅家具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潜在供应商应于2025年11月27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福建省三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购置办公桌椅家具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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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预算(元) |
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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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1-1 |
福建省三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购置办公桌椅家具项目 |
一批 |
详见采购内容 |
311040 |
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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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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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完成并交付使用。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项目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5.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询价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 月24日至2025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三明市列东街1021号10层西侧(******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或致电联系。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7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三明市列东街1021号10层西侧(******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27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三明市列东街1021号10层西侧(******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福建省三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双拥路1号
联系方法:******
联 系 人:韩先生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列东街1021号10层西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第二章 询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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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号 |
条款号 |
编 列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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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1 |
资格标准: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项目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5.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询价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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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9.4 |
响应文件的份数: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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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9.5-(2)-③ |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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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9.7(1) |
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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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9.8 |
询价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叁仟圆整(¥3000.00);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有限公司账户(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项目名称),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保证金汇款账户: ******有限公司 ******银行三明分行营业部 账户:4234 7287 1554 (4)其他约定:项目投标保证金用于约束投标人行为,遵守承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随意撤回、撤销投标或中标后不能签署合同或签署合同后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等行为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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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9.9(2) |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响应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均应密封。未密封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报合同包、供应商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响应文件误投、遗漏或者提前拆封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3)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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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9.6(1) |
是否允许成交人进行分包: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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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1.1 |
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成交人数为1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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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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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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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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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付款方式 见第四章三、商务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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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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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中标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以单个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中标金额×1.5%再打8折收取;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缴后不退(注: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时,按3000元整收取)。(3******有限公司留存备案一份。 本项目代理费服务费由中标方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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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5.1 |
监督管理部门:福建省三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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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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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无效条款: (1)本章表2报价无效的规定; (2)本章第2节中的第3.1、7.2、8、9.5、9.7、9.8、9.11条; (3)第三章评审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报价无效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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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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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媒体: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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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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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
第2节 询价须知正文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询价通知书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询价通知书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
2.2“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开展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
2.3“潜在供应商”指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一章第6条规定进行获取询价通知书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
2.4“供应商”指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一章第6条规定进行获取询价通知书并参加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
2.5“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2.6“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供应商
3、合格供应商
3.1一般规定
(1)供应商除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供应商对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所提供资格承诺函内容不实的,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一章。有任一项不满足的,报价无效。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除了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询价。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一方放弃成交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成交,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而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但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其报价无效。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询价。
4、询价费用
4.1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询价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询价通知书
5、询价通知书的组成
5.1询价通知书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章 询价邀请/询价采购通知书
第二章询价须知
第三章评审
第四章询价内容及要求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5.2询价通知书的澄清或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进行相应顺延,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
6、更正公告
6.1若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询价通知书的澄清或修改等)作为询价通知书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6.2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在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指定媒体,以免遗漏。
四、报价响应文件的编制
7、报价要求
7.1供应商可对询价通知书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报价。
7.2下列情形之一供应商报价无效
(1)报价时,同一个采购包内所有品目号的内容应完整,否则报价无效。
(2)供应商代表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授权参加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报价无效。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6)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7)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8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相互恶意串通投标: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9、编制要求
9.1响应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应先仔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
(2)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9.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响应文件应满足询价通知书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合法、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
9.2响应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询价响应声明
(2)开标(报价)一览表
(3)资格证明文件
(4)技术要求响应表
(5)商务条件响应表
(6)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4
(7)询价保证金凭证
(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9.3响应文件的语言
(1)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4响应文件的份数: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9.5响应文件的格式
(1)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询价通知书第六章规定的格式。
(2)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除本章第9.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之外,响应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报价无效。
(3)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4)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5)响应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采购方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供应商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①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②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9.6分包
(1)是否允许成交人进行分包: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2)若允许成交人进行分包且供应商拟在成交后进行分包,则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关于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及分包人资质条件的说明,否则视为不进行分包。
(3)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9.7响应有效期
(1)询价通知书载明的响应有效期: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2)响应文件承诺的响应有效期不得少于询价通知书载明的响应有效期,否则报价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响应文件。
9.8询价保证金
(1)询价保证金作为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履行相应报价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询价保证金的,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响应文件承诺的报价有效期,否则响应无效。
(3)提交
******银行公对公转账向询价通知书载明的询价保证金账户提交询价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一章。
②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询价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询价保证金。
③其他方式: 无
④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询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应按照本款第①、②、③点规定提交询价保证金。
※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询价保证金将导致报价无效。
(4)退还
①未成交人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成交人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询价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5)若出现本章第9.7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询价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相应延长询价保证金有效期,询价通知书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
①供应商恶意串通投标的;
②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
③供应商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④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
⑤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的;
⑥成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成交人自身原因未在成交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供应商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9响应文件的提交
(1)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并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9.10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9.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章,并按照本章第9.9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3)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
9.11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无效:
(1)询价保证金未按照规定提交的;
(2)响应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的;
(3)不具备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响应文件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或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五、报价会
10、报价
10.1报价在询价通知书载明的询价时间及地点进行。
10.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响应文件开启活动。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终止,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采购、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终止采购等)。
10.3报价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报价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工作人员均由采购代理机构派出,现场监督人员由采购人派出;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也应派出代表参加,未参加的,视同认可报价会结果。
10.4参加报价会的供应商代表应签到,非供应商不参加报价会。
10.5报价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读报价会须知,然后在现场监督人员的见证下,由供应商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密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或供应商代表对密封的响应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先宣读各供应商关于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再宣读各供应商名称、报价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记录人对唱标内容作记录。
(3)唱标结束后,供应商代表应对记录进行签字确认。供应商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供应商对报价过程及记录予以认可。供应商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合法理由,亦视为供应商对报价过程及记录予以认可。
(4)供应商代表对报价过程或记录若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当场向主持人提出,否则,视为供应商对报价过程及记录予以认可。
(5)若供应商代表未参加报价会(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派出的人员不是供应商代表),则视为供应商对报价过程及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条第(3)、(4)、(5)款规定情形,则供应商不得在报价会后以响应文件的提交、响应文件的密封、采购方报价及报价会过程或记录等有关事由向采购方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包括质疑)。
六、成交与政府采购合同
11、成交
11.1确定成交: 本项目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二章规定推荐相应的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
11.2询价终止: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①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③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报价未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并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1.3成交公告
(1)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成交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
(2)成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1.4成交通知书
(1)成交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放弃成交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2、政府采购合同
12.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询价通知书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2.2签订时限:详见须知前附表1的12.2。
12.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12.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2.5成交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询价通知书中未予列明)。
12.6成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
(2)迟延履行合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将合同转包,或未经采购人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3、询问
13.1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4、质疑
14.1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1)对询价通知书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原件。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询价采购活动、修改询价通知书、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式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14.2对不符合本章第14.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未按照规定提交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原件。
14.3对符合本章第14.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4.4询价通知书的质疑: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15、投诉
15.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询价通知书第二章载明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5.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6、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管理办法或措施:
16.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询价通知书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报价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报价。
16.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6.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4******************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6.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6.5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7、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询价公告、更正公告(若有)、询价通知书、询价通知书的澄清或修改(若有)、成交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以免遗漏。
17.1指定媒体: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十、其他事项
18、其他事项: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18.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 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询价通知书具体规定。采购人、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
18.2其他: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一、询价小组
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依法组建询价小组及评审工作的组织。
1.2、询价小组
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3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2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
1.2.2询价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审的依据是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
(4)应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确定成交人。
(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采购方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确定成交人后要服从评审报告。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评审
2.1、评审应遵守下列规定:
首先进行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其次再进行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评审,最终按照本章第2.2.7条规定的相应评审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人。
2.2、评审程序
2.2.1评审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询价通知书,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审纪律,并对询价通知书进行确认。
(2)参加询价小组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询价通知书所述范围。
2.2.2资格性审查
询价小组将根据询价通知书,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有任一项资格证明材料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若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询价小组对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及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2.2.3符合性审查
有效性、完整性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响应文件无效:
采购包1:
|
序号 |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1 |
情形1 |
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提交询价响应声明的; |
|
2 |
情形2 |
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提交询价保证金的; |
|
3 |
情形3 |
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
|
4 |
情形4 |
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
采购包1:
技术符合性
|
情形 |
是否客观项 |
明细 |
|
技术符合性 |
是 |
不符合招标文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条款的或适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的,技术符合性评审不合格。 |
商务符合性
|
情形 |
是否客观项 |
明细 |
|
商务符合性 |
是 |
不符合招标文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条款的或适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的,商务符合性评审不合格。 |
价格符合性:无
2.2.4响应程度审查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与询价通知书要求的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
(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由询价小组依据询价通知书规定和响应文件内容认定。有任一项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的,视为无效响应。
2.2.5澄清
(1)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前述澄清、说明或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规定向询价小组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则询价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
(3)关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
①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若询价小组按照上述规定修正,则相应供应商应予接受且修正后的报价对其起约束作用。若供应商不接受修正或未按照询价小组的要求提交修正后的报价确认意见,则视为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其符合性检查不合格。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②询价小组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供应商在询价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询价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响应描述(即响应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响应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2.2.5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响应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询价小组将要求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评审。
b.供应商按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供应商未按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响应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供应商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成交人的响应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审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响应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成交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④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但响应文件未提供中文译本或提供的中文译本不符合询价通知书第二章第9.3条第(2)款规定,则该资料视为无效。
2.2.6询价
(1)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
(2)关于同品牌同型号产品规定:对单一品目或报价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同一个项目报价的,应作为一家供应商计算。
(3)漏(缺)项
①询价通知书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报价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审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审价评议。
(4)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2.2.7推荐成交候选人
采购包1:最低评标价法
响应文件满足询价通知书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规则如下
|
项目 |
比例 |
方法 |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10.00% |
1、同一采购包内,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实施优先采购的产品,给予产品价格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采购标的同时包含其它非优先采购产品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对优先采购产品和非优先采购产品进行分项报价,非优先采购产品的报价不得享受给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优惠。2、同一优先采购产品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进行价格扣除。 |
其他:无
※除本章2.2.5条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任何调整。
(3)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审价(即价格扣除后的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b.评审价相同的并列。
无
※除本章第2.2.5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应进行价格扣除的情形外,不能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任何调整。
三、评审报告
3.1询价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二)评审日期和地点,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三)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报价情况等;
(四)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
3.3评审报告应当由询价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询价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四、其他规定
4、其他规定
4.1评审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4.2评审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3若供应商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审事务,影响询价小组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报价无效且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4.4其他:
无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1、本次采购的内容为福建省三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购置办公桌椅家具项目,包含货物、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技术和服务要求必须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和服务要求。
2、技术要求“序号6 办公桌”为核心产品,若有两家及以上投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二、技术要求(以下内容不允许负偏离)
|
序号 |
空间名称 |
品名 |
尺寸 |
图片 |
材质 |
单位 |
数量 |
|
1 |
******办公室 |
椅子 |
常规 |
|
1、椅身、座板、扶手、五星脚均为胡桃色橡木进口气杆配PU滑轮。椅面采用头层牛皮,高密度PU气泡海绵。飞机底盘具有倾仰功能。 |
把 |
2 |
|
2 |
******办公室 |
椅子 |
常规 |
|
产品材质:四平八稳,椅身、座板、框架均为棕红色橡木,椅面采用头层牛皮,高密度PU气泡海绵。 |
把 |
1 |
|
3 |
******办公室 |
藤椅 |
常规 |
|
1、采用高质量真藤经浸泡、蒸煮、干燥等工艺后,手工制作,具有防虫、防腐蚀、防水,不褪色,经久耐用。 |
张 |
65 |
|
4 |
******办公室 |
折叠椅 |
常规 |
|
1、整椅:一次注塑成型塑料加纤,无缝全折叠类便携式培训椅 |
张 |
80 |
|
5 |
******办公室 |
班台 |
1800*900*760mm |
|
1、采用环保E0级高密度纤维板:面板厚度≥60mm侧板≥25mm、层板厚度≥16mm |
张 |
4 |
|
6 |
******办公室 |
办公桌 |
1600*800*760mm |
|
1、采用环保E0级高密度纤维板:面板厚度≥60mm侧板≥25mm、层板厚度≥16mm |
张 |
65 |
|
7 |
******办公室 |
实木椅及茶几1(一桌2靠背椅1茶水柜1茶盘) |
茶桌尺寸:1180*580*700mm |
|
1、框架:面板采用橡胶木,经干燥处理,含水率≤12%,木材须无虫蛀、节疤、开裂、腐朽和缺棱; |
套 |
32 |
|
8 |
******办公室 |
实木沙发及茶几2(一桌5椅1茶水柜1茶盘) |
茶桌尺寸:1600*780*730mm |
|
1、框架:面板采用橡胶木,经干燥处理,含水率≤12%,木材须无虫蛀、节疤、开裂、腐朽和缺棱; |
套 |
6 |
|
9 |
旧家具清理 |
|
|
|
旧家具搬运、清理 |
项 |
1 |
|
项目 |
描述 |
|
水性底漆检测报告 |
根据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水性底漆”的检测报告进行评审,检验检测和判定依据:GB 18581-2020、检验检测项目包含而不限于: ①VOC含量:未检出 ②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限乙二醇甲醚、乙二醇甲醚醋酸酯、乙二醇乙醚、乙二2醇乙醚醋酸酯、乙二mg/kgGB 18581-醇二甲醚、乙二醇二2020(6.2.5)≤300未检出(检出限:0.001%)合格乙醚、二乙二醇二甲醚、三乙二醇二甲醚)未检出 ③苯含量:检测合格 ④甲苯与二甲苯(含乙苯)总和含量检测合格 注:需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认证标识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
|
水性面漆检测报告 |
根据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 水性面漆 ”的检测报告进行评审,检验检测和判定依据:GB 18581-2020、检验检测项目包含而不限于: ①VOC含量:未检出 ②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限乙二醇甲醚、乙二醇甲醚醋酸酯、乙二醇乙醚、乙二2醇乙醚醋酸酯、乙二mg/kgGB 18581-醇二甲醚、乙二醇二2020(6.2.5)≤300未检出(检出限:0.001%)合格乙醚、二乙二醇二甲醚、三乙二醇二甲醚)未检出 ③苯含量:检测合格 ④甲苯与二甲苯(含乙苯)总和含量检测合格 注:需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认证标识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
|
高密度板检测报告 |
根据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 “高密度板”的检测报告进行评审,检验检测和判定依据:GB/T31765-2015、GB 18580-2017、GB/T39600-2021、GB/T42898-2023、JC/T 2761-2023检验检测项目包含而不限于: |
|
导轨检测报告 |
根据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导轨”的检测报告进行评审,检验检测和判定依据: QB/T2454-2013、QB/T 3832-1999、QB/T 3826-1999、QB/T 3827-1999、QB/T 3828-1999、GB/T 24195-2009检验检测项目包含而不限于: |
|
铰链检测报告 |
根据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 “铰链”的检测报告进行评审,检验检测和判定依据: QB/T2189-2013、QB/T 3832-1999、QB/T 3826-1999、QB/T 3827-1999、QB/T 3828-1999、GB/T 20854-2007检验检测项目包含而不限于: 注:需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认证标识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
|
塑粉检测报告 |
根据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塑粉”的检测报告进行评审,检验检测和判定依据:HG/T2006-2022、GB18581-2020、GB/T 21866-2008、HG/T 3950-2007检验检测项目包含而不限于: |
三、商务条件(以下内容不允许负偏离)
|
序号 |
类型 |
要求 |
|
1 |
交付时间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完成并交付使用。 |
|
2 |
交付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3 |
交付条件 |
满足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 |
|
4 |
是否邀请供应商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
5 |
履约验收方式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指标、规格要求进行验收。产品质量应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各项指标和技术参数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6 |
合同支付方式 |
最终验收合格满3个月且无任何问题后,中标人出具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
|
7 |
履约保证金 |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 ******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 说明: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提交按中标金额5%计算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无违约的情况下,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还。若在此期间出现违约和服务问题,采购人将视出现问题的轻重程度,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直至完全扣除。 |
8、安装与调试
8.1 成交人按有关规范进行安装调试,并对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由成交人负责将货物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所有货物必须是原厂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成交人无条件免费重新更换。成交人应提供货物使用免费培训和技术服务。
8.2 运输和安装施工全过程的安全事宜由成交人自行负责。在采购单位场地装卸、施工时,成交人有责任保证他方人员不因成交人的运输、装卸、施工而遭受任何损伤,保证采购单位任何设施不受损害和污染,保证采购单位的财产不受任何损失。成交人工作人员造成采购单位财产损失的要按价赔偿。
8.3 成交人自行解决安装调试工具。
8.4 全部货物材料在验收合格前由成交人自行负责保管。安装到位后的货物由成交人及采购人共同进行质量验收签字。
8.5 成交人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成交人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货物调试,采购人的使用单位提供必需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安装过程中需要采购人的使用单位或第三方配合的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应由成交人支付给采购人的使用单位或配合方。
8.6 成交人在采购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在安装过程中,如由于成交人原因导致产品损坏,成交人将要负责修理或赔偿损失。
8.7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成交人中标后按照下列程序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8.7.1 验收标准:所有货物按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询价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及样品进行验收。
8.7.2 验收程序和方法
8.7.2.1 出厂检验
成交人在产品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尤其是甲醛、苯的含量及释放量必须有真实完整的检测报告,成交人应随同货物出具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等。结果必须符合第8.7.1款验收标准的要求。
8.7.2.2 成交人自检
货物在安装地安装完毕后,要求成交人对所有货物的性能和环保性能进行自检,检验结果必须符合询价文件技术要求以及合同中相关条款,同时向采购人提供自检记录。
8.7.2.3 验收与最终验收
①成交人自检后,成交人与采购人按询价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货物进行验收(严格按询价文件设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逐项检验,成交人不得以市场行规或无依据的允许误差为理由),验收结果应符合询价文件的要求和采购人使用要求。若发现不符合询价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时,按第②条执行。
采购方有权对成交人现场交货的货物进行破坏性抽查检验。若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采购方有权对成交人提供的所有货物进行退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②投标货物所使用的材质、油漆、粘接剂及成品等须达到国家有关家具环保标准;甲醛、苯等有害物质的含量及释放量必须低于国家有关家具环保标准值;产品质量须达到国家有关家具的标准要求。采购人在验收过程中将组织环保、质监或专业检测机构等有关部门进行环保和质量检验,若达不到环保标准值和质量标准要求的,则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产品,若成交人未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更换符合国家环保和质量标准的货物产品(甲醛、苯等有害物的含量及释放量和产品质量再次经过专门检验)的,采购人有权拒付合同款并终止合同;同时追究成交人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9、售后服务承诺
9.1成交人应对所供货物提供至少叁年的(现场)免费保修。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中标方负责包修、包换。在质保期结束前1个月,成交人须免费对货物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与保养。
9.2维修服务的响应时间在质量保证期间,本次采购的货物发生故障,所有产品必须保证365天×24小时故障维护,故障响应时间小于4小时。并在响应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服务,24小时内排除故障。质保期结束后,成交人仍应对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成交人有责任自行维护或在指定有能力的代理人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更换配件时只能收取配件的成本费。
9.3技术资料要求:
货物验收前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验收标准(含产品合格证验收清单等);技术操作手册、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及其维修资料;零部件目录;备品备件易耗件清单及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9.4专用工具: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安装和维护所需特殊专用的工具、备件及清单和中文说明书,其费用包括在投标价格内。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1.1如果成交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和的(不可抗力除外),在成交人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别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05%。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总合同金额的10%。
10.1.2 如果成交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成交人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0.05%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成交人逾期交货达15个日历日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成交人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10.2若成交人交付的货物未按招标要求标准,属于不合格产品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退回所交付的货物,不予验收,并要求成交人按招标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整改,整改无误完毕后,再行交付货物。采购人可没收成交人交付的履约保证金外,期间如有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赔偿损失。
10.3如果成交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支付未交货物0.02%的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11、知识产权
投标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 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甲方: ___________
住所地: ____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住所地: 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
根据项目编号为________ 的 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同组成部分
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
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
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
1.4其他文件或材料:
二、合同标的
三、合同金额
3.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元(¥_________元);
3.2合同总价组成:___________;
3.3其他需说明事项:___________;
四、合同标的交付
4.1交付时间:___________
4.2交付地点:___________
4.3交付条件:___________
4.4供货要求:
(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产品,其技术指标、型号须符合相关要求。供货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原装进口产品(设备)交货时须提供中文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装箱单、商检证明等资料。制造编号与包装箱编号应一致。
(2)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除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另有要求外,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应当参照财政部办公厅等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等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4)其他供货要求:
五、质量标准及要求
5.1质量标准及要求
(1)乙方应确保所有产品质量均需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和产品厂家的出厂标准,提供原厂质保书、合格证等有关文件资料,并保证产品是出厂原装合格产品。进口产品须是获得国家商检局颁布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
(2)其他质量要求
5.2节能环保产品要求
5.3质量保证范围、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范围:___________
(2)本合同乙方所供应的货物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月。
(3)售后服务应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约定执行,具体如下:
5.4商品安全责任
商品安全责任应按照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六、安装调试、验收及退、换货
6.1安装调试、验收应按照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邀请,具体如下:
6.3本项目是否邀请专家参与验收:
不邀请。 邀请,具体如下:
6.4本项目是否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
不邀请。 邀请,具体如下:
6.5履约验收:___________
6.6退、换货:___________
6.7其他:
七、资金支付方式、条件和时间
八、履约保证金
□有,□无。具体如下违约:(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填写)。
8.1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8.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电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8.3履约保证金退还: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
九、合同期限
十、违约责任
10.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交付的合格产品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其他违约情形
_______
10.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_______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
(2)乙方所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产品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产品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还须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其他违约情形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保密条款
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12.2其他
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
13.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3.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__方式解决:
1******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2******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十四、合同其他条款
十五、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5.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_______
15.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_______,甲乙双方应当按照融资合同的约定进行资金使用及款项支付。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
15.6其他
十六、合同附件
甲方(采购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纳税人识别号:
******银行:
账号:
乙方(中标或成交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纳税人识别号:
******银行:
账号: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政府采购货物项目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日期:
目录
1、询价响应声明
2、开标(报价)一览表
3、资格证明文件
4、技术要求响应表
5、商务条件响应表
6、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
7、询价保证金凭证
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材料(若有)
1、询价响应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询价通知书,本人 (全名、职务)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 份和副本一式 份。
一、我方同意在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天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二、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询价通知书,包括询价通知书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承诺接受询价通知书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三、我方承诺我方满足询价通知书中要求的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法定条件和特定条件。
四、我方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合法的。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按照询价通知书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六、询价保证金:我方承诺,若出现询价通知书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或保函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
七、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八、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询价小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
九、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开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XC明招【XJ】******
项目名称:福建省三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购置办公桌椅家具项目
采购包:1
投标人(供应商)名称:
|
序号 |
报价内容 |
最高限价 |
响应报价 |
价款形式 |
|
1 |
福建省三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购置办公桌椅家具项目 |
321100元 |
元 |
总价 |
备注:无
时间: 年 月 日
供应商代表: (签字)
2.1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说明:
1.各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出为完成本项目相应采购包工作所必需包含的详细工作内容(如:详细具体货物或服务或工程量清单内容),并以此做出详细的报价书。详细报价书应做出详细完整的报价单价和合价,并汇总计算出报价总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详细报价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可以进行规定或附表。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则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拟制。
2.为完成相应采购包项下的全部工作所涉及的费用都应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各个单项中,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和评估。供应商未做详细分析或理解偏差错漏或不认真严谨等原因造成其未将本合同项下相关项目和费用列入详细报价书的,均视同相关项目和费用为已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中,采购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再多还少补。
时间: 年 月 日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3、资格证明文件
3-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供应商代表全名”)为供应商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询价,全权代表我方处理询价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参与报价会、谈判、签约等。供应商代表在询价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供应商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供应商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供应商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要求:真实、有效、清晰 |
※注意:
1******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报价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报价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2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具备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情形。
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提供资格承诺函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愿意接受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
2.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 )供应商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供应商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4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1、由询价小组通过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2、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供应商应了解投标人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当供应商受到200万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且该罚款不属较大数额罚款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此项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依据(如提供: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执法机构对该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或者其他有效依据)。
4、技术要求响应表
项目编号:
|
采购包 |
品目号 |
询价通知书要求 |
响应文件应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
*-1 |
|
|
|
|
... |
|
|
|
|
|
... |
|
|
|
|
※注意:
1、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要求” “响应文件应答”中按询价通知书第四章的内容逐项详细对应应答。
2、对询价通知书关于“大于(或小于)等于”等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报价响应应填写具体的数值,但技术指标只能以范围作响应的除外。
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若需要说明的内容因询价通知书中的格式特殊或需特殊表达的,可另页应答。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5、商务条件响应表
项目编号:
|
采购包 |
品目号 |
询价通知书要求 |
响应文件应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
*-1 |
|
|
|
|
... |
|
|
|
|
|
... |
|
|
|
|
※注意:
1、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要求” “响应文件应答”中按询价通知书第四章的内容逐项详细对应应答。
2、对询价通知书关于“大于(或小于)等于”等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报价响应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若需要说明的内容因询价通知书中的格式特殊或需特殊表达的,可另页应答。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
6-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
项目编号:
|
|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 |
|
||
|
采购包 |
品目号 |
产品名称 |
认证种类 |
|
|
* |
*-1 |
|
供应商自行填写种类,并上传证明附件以便评审查看 |
|
|
…
|
|
|
||
|
备注 |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以及“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
3.5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6-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6-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供应商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供应商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供应商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供应商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供应商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供应商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供应商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4、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询价保证金凭证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说明: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询价通知书中对要求作为相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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