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G212线K269 000至K279 191段灾害防治工程一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招标已由《定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2026年灾害防治工程一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的函》(定公函【2025】67号)文件下达勘察设计任务,建设资金为申请车辆购置税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省级,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甘肃省定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G212线K269 080至K269 380段滑坡位于岷县寺沟镇赵家大地村对岸迭藏河右岸山体,初步判定该滑坡为一巨型老滑坡的前缘变形破坏,滑坡特征明显。滑坡体所在斜坡前缘临河,地形特征为东高西南,地势起伏大,相对高差约316m,平均坡度约40°,滑坡后部较为平缓为30°,前部较陡为45~50°左右,整体上呈上缓—下陡之势。滑坡后缘位于斜坡陡缓相间之处,可见明显的错台;滑坡两侧均以冲沟为界,主滑方向为260°,基本与路线垂直。G212在其前缘坡脚通过,直接影响长度约270m。为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对该路进行处治,以恢复其服务水平。
2.2 招标范围:定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G212线K269 000至K279 191段灾害防治工程地质勘察、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编制设计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最高限价及其他资料、后续设计服务等工作。
2.3 建设地点:定西市岷县境内。
2.4 勘察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送审(备注:以上为计划周期,具体时间按照招标人总体进度执行)。
2.5 勘察设计配合服务周期:自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2.6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行业现行有关勘察设计规范、规程、标准要求,以及预算申报和工程施工需要。
2.7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勘察设计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地质灾害防治勘查设计甲级资质。
业绩要求:近5年有2项二级及以上公路改(扩)建或新建或养护工程设计业绩或滑坡治理等灾害防治工程设计业绩。
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有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改(扩)建或新建或养护工程设计业绩或滑坡治理等灾害防治工程设计业绩。
3.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6 最近一年凡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站中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或在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中被评为D级且处罚期限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执行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交规范〔2024〕13号】。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领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5年11月22日至2025年11月26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获取招标文件。
5.5 CA互认平台业务咨询电话:0932-******,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本项目开标和评标活动通过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6.3 网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上传开标系统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2日09时00分。
6.4 其他补充内容:******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认定招标投标领域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情形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甘发改法规〔2024〕843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补遗文件、变更公告等信息同时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异议、投诉处理
9.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9.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省定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安定区解放路49号
联 系 人:王先生、杨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街道恒大悦龙台S2幢1单元1-2层商铺104室
联 系 人:陈虎
电 话:******
行业主管部门:甘肃省定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纪委
联系电话:0932-8362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