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摸清园地、林地、******林业局《关******办公室《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函〔2023〕30)要求,结合嵩县实际情况,开展嵩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及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按计划于2025年10月15日上午9时30分举行嵩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及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本次听证内容是嵩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
地价成果,听证事项为我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制定的依据、标准和必要性等。
二、听证会时间
2025年10月15日上午9时30分
三、听证地点
******资源局九楼会议室
四、报名时间
2025年9月10日至10月11日(下午18:00前)
五、申请参加听证须知
1、凡户籍在嵩县的年满18周岁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登记地在嵩县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成果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今后决策提供参考。
2、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会主持人许可。
3、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不能带走,会后收回。
六、申请方式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s://ww******资源局勘测评估中心(606室),送达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18时,送达时请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报名结束后,听证机构向确定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发送听证通知书。
七、听证会代表应遵守以下纪律:
1、听证会代表一旦确定,应当准时到场,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
2、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3、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发言。
特此公告
******资源局
联系电话:0379-******
附件:
******资源局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