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企业:
按照国家医保局价采中心《医药价格核查线索通报》及药品挂网价格治理有关要求,现开展部分药品价格风险治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挂网价格10元以上,日均治疗费用价差较大的疑似高价中成药(见附件)。
二、调整要求
请相关企业认真开展价格自查,对照我省已挂网同品种药品最低每日日均治疗费用,主动规范价格行为,调整至合理价格水平。同通用名其他规格和包装的药品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同步调整。在调整时间结束后仍未调价的药品,挂网价格高于以最低折算日均治疗费用3倍的中成药纳入黄标价格管理,挂网价格高于以最低价折算日均治疗费用5倍的中成药纳入红标价格管理。
三、调整时间及方式
1.调整时间:即日起至11月27日
2.调整方式:相关企业需在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yphc/),点击“药品耗材招采子系统登录入口”,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点击药品招标管理模块,进入“产品信息管理”中“挂网产品管理”,点击“降价申请”维护降价信息并提交。
四、相关说明
风险价格产品表请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在系统中查看。
五、联系方式
药品保障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