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关于遴选蔡笃儒、王容英2户房屋拆迁价值评估单位的公告
为推进省道s303屯大线雨水岭大道至大拉段改建工程(澄迈段)项目补偿安置工作,保障公平公正,现公开遴选房屋拆迁价值评估实施单位,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蔡笃儒、王容英2户房屋拆迁评估项目;
2.实施地点:澄迈县加乐镇永泰东路;
3.评估内容:拆迁范围内房屋及附属设施价值评估,出具符合规范的房屋拆迁评估报告,配合拆迁补偿协商、报告答疑等相关工作;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拆迁评估相关工作全部完成;
5.成果提交:中选机构应在收到书面委托书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评估报告初稿,在收到委托方对初稿的书面审核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提交最终评估报告。评估报告需客观真实、合规有效,满足拆迁补偿工作使用要求。
二、报名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房地产估价”“房屋评估”相关业务;
2.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三级及以上,需在有效期内),且已在相关部门完成备案;
3.近3年无“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记录、行业不良执业记录及房屋评估相关违法违规处罚记录;
4.可配合现场勘查、答疑沟通,按要求完成评估成果修改,服从项目拆迁工作统筹安排;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报价控制价为每户0.96万元,参照《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上报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备案的通知》琼评协(2024)8号,最终价格以实际评估结果为依据,双方协商确定。
三、报名材料
1.报名申请书(需注明项目名称、机构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2.营业执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
3.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报名需提供)及受托人身份证;
4.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名单、执业资格证书;
5.相关评估业绩证明;
6.无不良记录声明函及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四、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4日- 2025年11月28日(上午8:30 - 12:00,下午15:00 - 17:30)。逾期不予受理;
******办公室(澄迈县加乐镇文明路77号);
3.材料核验:报名时需携带材料原件备查,材料虚假、缺失的,直接取消参选资格;
4.联系人及电话:王工,联系电话:0898-******;
五、选取流程及结果公示
1.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主管部门组建审查小组,核查参选机构资质、材料完整性及合规性,确定合格参选名单;
2.公开选取:收到三家或以上报名文件后,我镇将在审查合格后,在县公证处下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报名不足三家的,按流标处理;
3.结果公示:中选结果在本地政府官网公示1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电话通知中选机构;公示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重新组织选取。
六、其他事项
1.中选机构需在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主管部门对接,签订评估委托合同,逾期未对接视为放弃中选资格,列入本地拆迁评估机构备选黑名单;
2.中选机构需按服务方案推进工作,评估成果不符合要求的,需无偿修改;中选机构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交评估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应向委托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逾期超过10日的,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评估服务费用按合同约定支付,包含现场勘查、报告编制、答疑等全部相关费用,无额外追加费用;
******人民政府所有。
******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4日
为推进省道s303屯大线雨水岭大道至大拉段改建工程(澄迈段)项目补偿安置工作,保障公平公正,现公开遴选房屋拆迁价值评估实施单位,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蔡笃儒、王容英2户房屋拆迁评估项目;
2.实施地点:澄迈县加乐镇永泰东路;
3.评估内容:拆迁范围内房屋及附属设施价值评估,出具符合规范的房屋拆迁评估报告,配合拆迁补偿协商、报告答疑等相关工作;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拆迁评估相关工作全部完成;
5.成果提交:中选机构应在收到书面委托书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评估报告初稿,在收到委托方对初稿的书面审核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提交最终评估报告。评估报告需客观真实、合规有效,满足拆迁补偿工作使用要求。
二、报名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房地产估价”“房屋评估”相关业务;
2.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三级及以上,需在有效期内),且已在相关部门完成备案;
3.近3年无“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记录、行业不良执业记录及房屋评估相关违法违规处罚记录;
4.可配合现场勘查、答疑沟通,按要求完成评估成果修改,服从项目拆迁工作统筹安排;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报价控制价为每户0.96万元,参照《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上报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备案的通知》琼评协(2024)8号,最终价格以实际评估结果为依据,双方协商确定。
三、报名材料
1.报名申请书(需注明项目名称、机构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2.营业执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
3.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报名需提供)及受托人身份证;
4.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名单、执业资格证书;
5.相关评估业绩证明;
6.无不良记录声明函及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四、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4日- 2025年11月28日(上午8:30 - 12:00,下午15:00 - 17:30)。逾期不予受理;
******办公室(澄迈县加乐镇文明路77号);
3.材料核验:报名时需携带材料原件备查,材料虚假、缺失的,直接取消参选资格;
4.联系人及电话:王工,联系电话:0898-******;
五、选取流程及结果公示
1.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主管部门组建审查小组,核查参选机构资质、材料完整性及合规性,确定合格参选名单;
2.公开选取:收到三家或以上报名文件后,我镇将在审查合格后,在县公证处下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报名不足三家的,按流标处理;
3.结果公示:中选结果在本地政府官网公示1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电话通知中选机构;公示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重新组织选取。
六、其他事项
1.中选机构需在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主管部门对接,签订评估委托合同,逾期未对接视为放弃中选资格,列入本地拆迁评估机构备选黑名单;
2.中选机构需按服务方案推进工作,评估成果不符合要求的,需无偿修改;中选机构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交评估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应向委托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逾期超过10日的,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评估服务费用按合同约定支付,包含现场勘查、报告编制、答疑等全部相关费用,无额外追加费用;
******人民政府所有。
******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