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宏岗水库新建工程
招标澄清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的招标澄清通知内容发布如下,请各潜在投标人据此投标:
(1)现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条“最高投标限价”中的“?设投标总价和/或分项总价(报价)和/或单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总价控制价为******.27元,(其中安全生产费用为******.29元,不可预计费为******.57元,均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应按清单价格进行填报,不得变动)。”修改为:“?设投标总价和/或分项总价(报价)和/或单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总价控制价为******.27元,(其中施工临时工程中的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费用为797680.24元、其他施工临时工程费用为******.69元及安全生产费用为******.29元,不可预计费为******.57元,均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应按清单价格进行填报,不得变动,否则按否决其投标进行处理。)”
(2)现重新发布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量清单以本次发布的为准,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3)现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5条“履约担保”与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履约(诚信金)保函期限: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4个工作日内提交,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自收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动推送的未赋码电子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算),超过期限未按规定提交符合要求的履约(诚信金)担保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予以赔偿。中标人接获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应当在自收到履约(诚信金)担保3个工作日内组织核查真实性和有效性,核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复核、登记,并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示,接受其他投标人和社会的监督。”修改为:“履约(诚信金)保函期限: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自收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动推送的未赋码电子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算),超过期限未按规定提交符合要求的履约(诚信金)担保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予以赔偿。中标人接获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应当在自收到履约(诚信金)担保3个工作日内组织核查真实性和有效性,核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复核、登记,并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示,接受其他投标人和社会的监督。”
(4)因交易平台更新招标文件模板,导致评标权值由“技术部分:25.00(20%-25%)投标报价:45.00(45%-60%)商务部分:30.00(15%-35%)”更新为“技术部分:23.00技术部分2:人员设备资源调度能效及经验 2.00投标报价:45.00(45%-60% )商务部分:30.00(15%-35% )”,其他更新内容以本次发布的澄清答疑文件为准。
(5)现将本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2025年12月09日09:00时”推迟至“2025年12月11日09: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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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