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卫乡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东宁卫乡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9日10 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011-00099
项目名称:东宁卫乡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元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本项目食材包括但不限于肉禽水产类、瓜果蔬菜类、干货杂粮、调料及其他副食类等。(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每月发生的实际发生数确定)
合同履行期限:1年,中标人服务质量经采购人考核达到优秀等级,可续签1年,最多续签2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乡村振兴支持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处于有效期内、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采购******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确定企业规模。
5.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8日至2025年04月2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9日10 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29日10 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文件报送时限: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2)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地址: 辽阳市太子河区东宁卫乡东宁卫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辽阳市白塔区北哨街双联9号楼西7单元4层
联系方式:******
******银行古城支行
******有限公司
账号:************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献荣
电 话:0419-****** 附件:
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东宁卫乡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9日10 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011-00099
项目名称:东宁卫乡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元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本项目食材包括但不限于肉禽水产类、瓜果蔬菜类、干货杂粮、调料及其他副食类等。(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每月发生的实际发生数确定)
合同履行期限:1年,中标人服务质量经采购人考核达到优秀等级,可续签1年,最多续签2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乡村振兴支持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处于有效期内、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采购******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确定企业规模。
5.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8日至2025年04月2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9日10 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29日10 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文件报送时限: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2)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地址: 辽阳市太子河区东宁卫乡东宁卫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辽阳市白塔区北哨街双联9号楼西7单元4层
联系方式:******
******银行古城支行
******有限公司
账号:************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献荣
电 话:041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