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执法记录仪设备及通讯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J-YD〔2025〕133号
******公安局执法记录仪设备及通讯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人民币227984.00元
4.采购内容:32部4G执法记录仪、4部5G执法记录仪、一套综合视频调度管理平台及物理网卡(两年)。(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全部工作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小微企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电信行业公司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属于同一独立法人资格的电信行业机构只能由其法人机构自身或其中一家有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磋商。
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清晰复印件,否则评委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1日17时30分(工作时间)
2.地点:宜都市西湖一路清江商城A区1-117(中吉建工)
3.方式:现场报名。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领取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并报名;供应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2 月5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截止时间30分钟前开始接收响应文件);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地点:宜都市西湖一路清江商城A区1-117(中吉建工)
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2月5日9时30分
2.地点:宜都市西湖一路清江商城A区1-117(中吉建工)
六、信息发布媒体与公告期限
信息发布媒体:宜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
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
地 址:宜都市宜华大道99号
联 系 人:谭荟婷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都市西湖一路清江商城A区1-117
联 系 人:王兰
联系电话:******
日期: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