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限公司蚯蚓养殖及生物处理污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3日—4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杭锦后旗分局
(亿源水务公司二楼)
邮 编:015400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杭锦后旗分局
2025年4月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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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杭锦后旗分局
(亿源水务公司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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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杭锦后旗分局
2025年4月3日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蚯蚓养殖及生物处理污泥建设项目 | 杭锦后旗三道桥镇胜利村十一组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处理城市生活污泥量为4.38万t/a、牛粪6570t/a,年产蚯蚓12t/a、蚯蚓肥及营养土22000t/a | 一、施工期: 1、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设施,施工现场及时进行洒水降尘。2、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施工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3、选择低噪声设备,定期维修养护施工机械,合理布局施工区,合理选择施工时间等措施。4、建筑垃圾及时外运至城管执法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运营期: 1、污泥中转站车间、蚯蚓养殖车间、堆肥发酵车间均全封闭建设,车间内喷洒生物除臭剂,顶部安装排风系统,厂界nh3、h2s、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运至三道桥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3、除臭剂、em菌剂废包装材料、蚯蚓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破损塑料筐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均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4、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车间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