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国家及省、市、县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统一,根据行政法规的修改、废止情况******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旗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县政府办与县司法局联动对县政府及其所属部门2024年5月1日前制定公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清理工作,现将清理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39件,其中拟保留31件,废止8件。
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8件,其中拟保留5件,废止3件。
未对外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凡未列入保留文件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从2024年8月27日起自动废止,不再执行。
附件1:拟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汇总表
附件2:拟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