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零星应急维护整治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XSCG-GK-******0035-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 长沙县路口镇锦绣路89号 供应商(乙方):******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中国(湖南)自由贸易区长沙片区长沙经济开发区东六路南段90号长沙未来智慧园18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2025年度零星应急维护整治服务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优惠率(%) | | 1 | 2025年度零星应急维护整治服务项目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 | 项 | 1 | 2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肆佰肆拾捌万贰仟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1)合同内容:包括应急突发事件(防汛抗旱、雨雪冰冻)、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机关改造维修、处理路口镇应急突发事件、路口镇镇域范围内市政、园林、公路、12345和其他投诉工单等零星应急维护以及执法整治、巡查等事项等,具体以采购人下达的作业通知为准。(2)合同金额:本项目中标金额******.00元,因本项目为零星项目,无法确定具体的工程量,双方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合中标单价进行最终结算。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乙方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其组成人员的配备应符合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成立相应的零星应急维护整治服务项目部,配备固定的人员,服从采购人管理,并设置以下人员: 1.项目经理,负责管理应急维护人员及与采购人沟通协调; 2.应急维护人员的能力须满足采购人要求,包含但不限于管道工、水电工、电焊工、泥工、架子工、木工,油漆工及普工等,按采购人要求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3.应急维护人员常驻维修服务部,7*24小时服务制。对重大紧急应急维护整治项目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维修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4.备件服务:遇到重大维修,提供施工所需的相关备件。 2.人员配置要求
1.项目经理 (1)全面、专职负责本项目的零星应急维护整治等,在实施工艺、服务组织、维修服务管理方面有丰富经验。 (2)负责配合采购人定期对维修区域巡检查勘; (3)及时接收采购人提报的故障并迅速组织人员到现场确认、维修故障,对作业过程中的问题、困难进行收集整理。 (4)负责台账统计。 (5)对作业人员进行系统的管理,规划实施计划、安排服务作业人员、管理进度。 (6)根据采购人需求及时响应采购人的维修需求。 (7)乙方的项目经理为本项目实施期间指定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须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2.零星应急维护整治服务人员 (1)负责采购人零星应急维护整治服务工作及现场作业实施。 (2)维修人员根据作业内容应具有相关专业资质。 (3)服务人员与乙方的劳动(劳务)关系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一)工器具 1、中标人应配备满足生产的全部工器具,所有设备、工器具、通讯工具、劳保用品、安全防护用具等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未按规定佩戴劳保用品者,禁止参与生产维修。 2、中标人应对所有参与该项目的维修人员配备必要的常用工器具。 3、乙方原则上不得借用甲方的工器具。 (二)材料及备件 1、维修过程中所有材料均由中标人提供。 2、中标人在项目维修前应向采购人提交材料一览表,一览表包括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准、生产厂家,一览表由采购人进行审核。 3、对于零星应急维护整治换下的废旧备件和材料,在维修结束后,中标人应及时派人回收到采购人规定的位置,使用和报废,双方都应建立台账。 4、凡是不符合要求或未按程序经采购人对应专业技术人员确认的,中标人须负责无条件返工、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项目维修时所使用的易耗品,由中标人承担。 6、采购人向中标人下达作业通知,中标人应当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提供组织方案且按照采购人要求组织实施,服务项目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和中标人共同验收,并核定服务项目的实际工作量。 4.其他要求
1、本项目投标报价以优惠率方式进行投报。投标人报价时,应考虑在服务期内因政策原因引起价格调整等因素进行合理投报优惠率,最终结算单价=上限单价×(1-投标优惠率)。在服务期内,所有服务单项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含人工、管理、财务、培训、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自行承担施工队伍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发生一切财产纠纷及人身安全均与采购人无关。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第三方纠纷的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因中标人原因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采购人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人责任。 3、中标人必须指定至少1名专业人员现场驻点,其作息时间与采购人保持一致。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本合同价格为固定单价,按实结算。?? 2.付款方式: (1)服务其内,所有服务单项的服务费用采用固定单价包干方式,该固定单价=招标上限单价× (1-投标优惠率)。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含人工、机械设备、材料、管理、财务、培训、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按季度办理结算及支付 。每季度末经验收合格后,按该季度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70%;县内备案的造价咨询公司审核并出具评审报告,双方已该评审报告确认的金额付清该季度尾款。 收款账户: ******有限公司:************88)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11-24 —— 2026-11-23 五、服务地点 长沙县路口镇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详见采购文件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6)履约验收标准:
详见采购文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详见采购文件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详见采购文件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甲方有权责令整改,直至合格。。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负责工程的全面组织、管理和施工,承担工程的质量、进度与施工安全等全部责任。5.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等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并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6.施工过程中,乙方应确保文明施工且符合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如造成环境破坏等情况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7.乙方应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相应工程款用 作支付乙方应付民工工资并追究乙方的责任。8.乙方负责工程周边关系的协调,杜绝发生各种纠纷;如果出现纠纷,乙方应自行及时处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9.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移交甲方前,乙方应妥善保管工程现场,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10.乙方承包工程后不得进行转包和分包。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伍拾万元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1)本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出现连续两次项目未及时完成的或者累计发生三次以上项目未及时完成的;(2)本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出现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或者累计发生三次以上项目项目验收不合格的;(3)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供应商原因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4)供应商未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导致产生恶劣影响的。(5)供应商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方或者将本合同的项目全部或者转部分包给第三方的。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无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无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无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