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2025年度森林草地湿地沙化调查监测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宁县2025年度森林草地湿地沙化调查监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阜宁县2025年度森林草地湿地沙化调查监测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预算金额:40.00万元
4、最高限价:40.00万元
5、采购需求: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林业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国土变更调查及森林草地湿地沙化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5]512号)文件要求,在2024年度全省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全省森林草地湿地沙化普查成果基础上深化“四个融合”,围绕部局构建的“10年一次普查、年度动态监测”的林草湿沙综合调查监测体系,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时点、统一平台”要求,推进2025年度全省林草湿沙调查监测与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通过图斑监测取全县范围内林草湿沙变化情况,产出年度调查监测成果。按照统一的数据库标准和建库规范,形成阜宁县2025年度林草湿沙调查监测数据库并逐级汇交上报。基于调查监测数据库,进行统计分析评价,产出调查监测成果,编制调查监测报告,制作专题图件等。
6、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月5日前完成林草湿沙图斑监测及质量审核工作,向省局报送林草湿沙变化及更新数据库,具体上报以上级要求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标文件的发售
1、投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1月24日8:30至2025年11月28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发售地点:阜宁县香港路593号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请注意报名截止时间(联系电话:******,微信同步报名);标书工本费2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时带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及U盘。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宁县城南大厦C座609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C座6楼
联系人:王凡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香港路593号
联系人:王建玉
联系方式:******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