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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中学一期房屋拆迁、土地清表、平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5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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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平新采磋商-2025-31 | |||||||||||||||
| ******中学一期房屋拆迁、土地清表、平整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1,150,307.90元 | |||||||||||||||
| 最高限价:******.9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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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中学一期占地建筑物及地上附属物的拆除、垃圾清运(含覆盖),地表树木和苗木砍伐、树兜挖除和地表青苗铲除以及拟征地块场地平整等内容。 5.2建设地点:平顶山市新华区; 5.3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含项目概况中的全部内容); 5.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5工期:3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标准; | |||||||||||||||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3、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8、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上要求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为资格评审完成前,并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以作证据存档;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提供承诺函;2.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截图。);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5年11月21日 至 2025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下载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tzgg/10814.jhtml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5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5年12月05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新华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次开标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财政局 联系人:梁女士 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W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人民政府 | |||||||||||||||
|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与西环路东 | |||||||||||||||
| 联系人:许女士 | |||||||||||||||
| 联系方式:******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有限公司 |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北段中原商场家属院2楼商铺201号 | |||||||||||||||
| 联系人:顾女士 | |||||||||||||||
| 联系方式:0375-****** ******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顾女士 | |||||||||||||||
| 联系方式:037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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