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医院中轴中顶监护型救护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邓杰 ******
报价起止时间:2025-11-28 09:00 - 2025-11-28 09:46
采购单位:******医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3、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救护车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医疗车; 采购需求:拟采购中轴中顶监护型救护车1辆,型号:GKQ5046XJHT8,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采购需求表 ;
次要参数要求:1辆 300000.00 春风贵客
买家留言:-
附件: (11.13定稿)中轴中顶监护型救护车采购需求.docx
响应附件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拟竞标产品详细介绍,以及必须提供对采购需求表要求的逐条响应情况,否则不予认可。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20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医院
送货备注: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全部安装调试合格完毕并交付使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一)售后服务 供应商提供的以下售后服务产生的相关费用均应综合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就此另行支付费用。售后服务内容要求如下: 1.保修期: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整车(含配件)保修期不少于3 年或者6万公里。 2.在使用过程中若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或故障,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个小时内响应,6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处理,一般故障处理时限不超过24小时修复;重大故障处理时限不超过48 小时修复,若72小时内不能修复,必须提供同档次的产品给采购人使用。 3.定期上门维护检查产品运行情况,每年至少1次。 4.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培训。 (二)标的交付 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全部安装调试合格完毕并交付使用。 2.交付地点:广西桂林市全州县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 产品安装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正规合法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5个 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100%(无息)。 (四)包装和运输 1.原厂原装,产品完好完整、无破损。 2.包装及运输方式应综合考虑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 3.国家对包装及运输有相关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应当按标准或要求执行。 4.产品(含包装)运抵采购人指定交付地点前发生损坏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验收标准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执行的相关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以及产品制造厂家合格产品的出厂质量标准。产品需全新、完好、无破损,产品到货后,采购人现场根据采购要求及响应资料承诺逐条对应进行核验,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共同验收。核验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不予验收、有权终止合同执行并全部退货,同时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处理,由此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由供应商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项目验收时,采购人有权利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鉴定。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报价中应综合考虑相关费用。 3.采购人应当在产品到货、产品(含附件)全部安装到位并调试完毕、完成购置税、车辆全险等税费缴纳,并具备验收条件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公章,双方各执一份。 4.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在使用前必须进行调试至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需负责培训采购人的使用操作人员直至操作人员能熟练掌握各项功能,采购人才做最终验收。 5.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及相关费用均由 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 6.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采购人不能按时验收合格并正常使用的,由此造成的损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其他要求 1.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最高限价金额(元): 叁拾万元整(¥300000.00),报价超出最高限价金额的按响应无效处理。 2.本项目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镜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竞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竞标的,其响应按无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