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郑州市中原区环境卫生综合保障中心郑州市中原区环卫车辆更新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凭企业CA锁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中原公开-2025-29 | 郑州市中原区环境卫生综合保障中心郑州市中原区环卫车辆更新购置项目 | ****** | ****** |
5.2交货期:分批次供货,供货期限为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60日历天内;
5.3交货地点:郑州市中原区环境卫生综合保障中心停车场(陇海路西三环交汇处西南角);
5.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有关标准;
5.5质量保证期:整车质保不低于3年(其中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含上装主要驱动电机)、整车控制器质保不低于8年);
5.6包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包段;
5.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③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④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采购代理服务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等文件的规定,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项目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由中标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3.按照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供应商须注册成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后,才能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tzgg/******/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如遇使用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 0371-96596,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371-******,******00。
4.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创新扶持企业发展。“政采贷”是以政府采购合同预期支付能力为信用,以政府回款为还款来************银行申请授信,解决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